1909年,16岁的白薇正在喂猪,突然丈夫拿起板凳就朝白薇砸去,丈夫觉得不解气,

运赛过去 2025-01-25 20:29:11

1909年,16岁的白薇正在喂猪,突然丈夫拿起板凳就朝白薇砸去,丈夫觉得不解气,便抽出皮带,把她双手捆住,用手狠狠的扇她的左右脸。白薇拼命挣扎,嘴里喊着:“婆婆救我。” 在封建社会时期,婚姻往往由父母安排,子女对婚姻的选择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尤其是有些家庭为了确保后代的延续,甚至会将年幼的女孩接回家中抚养,待其成长后便将其嫁给家中的男性,这类女孩被称为“童养媳”。《三国志》中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这表明在那个时代,女孩们常常在年幼时便与丈夫家建立了某种联系。 童养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从周代滕嫁制度中,我们就能看到这一制度的雏形。滕嫁是指将未成年的女孩作为陪嫁品,随正妻一起嫁到夫家,往往是年幼的妹妹或侄女,她们长大后才能与夫家正式成婚。电视剧《芈月传》中的芈月便是作为姐姐芈姝的陪嫁女,随秦国赴嫁,长大后才与秦王成婚。 在三国时期,东夷沃族的习惯是女孩年满16岁后由丈夫家接去抚养,等到她们成年后,便回到父母家中,接受一些金钱和物品的馈赠,然后再返回丈夫家。这一制度无疑进一步确立了童养媳的存在。 白薇原名黄彰,是一个在封建包办婚姻下受害的女人。她的婚姻并非出于她个人的意愿,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她陷入了一个没有自由恋爱的局面。白薇的父亲是当地有学识的乡绅,他在无形中影响了白薇,使她也爱好读书,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 然而,由于家庭贫困,家里又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认为女孩只是“赔钱货”,因此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卖”给了邻村一户相对富裕的家庭做童养媳。白薇的父母从未考虑过未来丈夫的性格与品行,只顾着经济上的安排,忽略了她个人的幸福。 1909年的那个午后,阳光透过低矮的猪圈照进来,十六岁的白薇正在为猪添食。突然,一个木板凳从身后砸来,她还没反应过来,丈夫就冲到她面前,抽出皮带将她的双手捆住。白薇的脸颊很快就肿了起来,她拼命挣扎,向婆婆求救。然而,婆婆不仅没有阻止儿子的暴行,反而加入了殴打的行列。在白薇即将挣脱束缚时,婆婆竟然咬断了她的脚筋,这个举动让白薇永远失去了正常行走的能力。 自从嫁入刘家,白薇就没享受过一天安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喂猪、洗衣、烧火做饭,婆婆把她当成免费的长工,稍有不满就是一顿辱骂。丈夫更是把她当成出气筒,动辄拳脚相向。当天夜里,她趁着夜色逃回了娘家,却并没有得到父亲的庇护。 在走投无路之际,白薇投靠了她的舅舅。在舅舅的帮助下,白薇成功考入了长沙第一女子师范学院,然而,就在白薇即将毕业时,婆婆联合了她的亲生父亲。两人在学校门口守株待兔,打算强行把她带回刘家。白薇被逼无奈,躲进了学校的厕所。 在这危急时刻,她不得不从厕所的旧式粪孔爬出去才得以逃脱。这次经历让白薇意识到,只要还在中国的土地上,她就永远无法摆脱这个阴影。经过一番周折,白薇登上了一艘开往日本的轮船。 在异国他乡,白薇始终没有放弃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最终如愿以偿,考入了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从一个被虐待的童养媳,到成为东京女子高等师范的学生,白薇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由于童养媳的地位低下,她们不仅常常被粗暴对待,还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甚至有些女孩因此丧命。历史上就有不少案例反映了童养媳的悲惨命运。例如,《申报》上曾报道过一位年仅十五岁的童养媳,因受尽姑母的虐待,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选择服毒自尽。另一则报道则讲述了一位女孩因遭受持续的暴力折磨,最终因疼痛无法忍受,夜间选择了自尽。 童养媳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它与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密切相关。在这一制度下,女性的命运几乎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家庭中的女性,包括妻子和子女,都被看作男性的私有财产。即使这些女性成年,也往往成为男性的附属品,无法拥有自主的选择权。 在长篇小说《炸弹与征鸟》中,女主角因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遭到丈夫和婆婆的暴力对待,为了防止她逃跑,她甚至被锁在房间里,过着比妓女还不如的生活。婆婆认为女人的责任就是结婚生子、顺从丈夫。她认为,儿媳的唯一价值就是为儿子生育孩子。因此,她们对媳妇的暴力与虐待几乎是理所当然的,最终女主角在一次极端暴力中差点丧命。幸运的是,她最终奇迹般逃脱,并投入到革命事业中。 直到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一法案彻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它明确规定,男女婚姻应当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明确废除童养媳制度。 这一法律标志着女性在婚姻中的自主权得到了保障,为女性争取到了平等的社会地位,也为打破封建社会对女性压迫的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法律的实施不仅仅是纸面上的变革,更是在红军所到之处的实践中得到落实,给女性和社会带来了实质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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