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黑!”河南泌阳,临近过年了,男子打算多备点牛肉,见一熟食店卖的牛肉不贵68元

好大的瓜 2025-01-20 18:22:05

“太黑!”河南泌阳,临近过年了,男子打算多备点牛肉,见一熟食店卖的牛肉不贵68元一斤,于是一口气花2040元买了30斤牛肉。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家切开一看,牛肉里竟然有一团写满英文的硬纸片。

男子想不明白硬纸片怎么跑到了牛肉里,怕肉有问题,于是拿着牛肉找熟食店老板理论。老板看了男子手中拍摄的视频并没有多做辩解,随后对剩余未使用部分28.4斤牛肉做了退款处理。

男子怕惹麻烦没有过多与老板计较,但是事后想了想还是将此事发到了网上,想着提醒更多人避坑。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即便牛吃了纸条,也不会消化不良长肉里面,认为男子购买的其实是合成肉。 还有人说,这样无良的商家,太缺德了,一定要坚决曝光维权。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家又该如何维权? 合成肉又叫“重组肉”,简单一点说,就是用碎肉或者别的肉,用食品添加剂,加工而成的一整块肉。 合成肉并不是说不能卖,只要合成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合成肉也是可以进行正常销售的,比如生活中常见的培根、午餐肉、肉丸子这些其实都属于合成肉。

而具体到本案,熟食店并不是说不可以销售合成牛肉,但是应当保证合成牛肉的质量,并告知消费者,让消费知晓这是合成牛肉。 像熟食店并未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是正常的牛肉进而基于错误认识而购买的行为,其实就是典型的欺诈。

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十,其中,十倍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熟食店没有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也就罢了,所售卖的合成肉中,还存在纸条,显然也不符合食品质量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124条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具体到本案,男子不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还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其对熟食店进行处罚。 最后,还值得一提的是,如今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在证据收集方面仍有不足,现实中有不少消费者,明明合法权益受到了商家的侵害,但是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导致维权遇阻。

因而在此提醒广大朋友们,要懂法,也要会用法,平时一定要养成证据意识,保留好消费的凭证、发票,学会拍照、录像等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为成功维权奠定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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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