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加名登记已无效。最高法: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所有! 真心拥护这一规定,这是在完全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呀! 身边见了很多女方矫情的,要求结婚后房产证必须加上自己名。 只是有一点不明白呀,比如遇到更过分的女方,那就是要求结婚后房产证改成自己名。要是这种形式,如果是以买卖名义过户的,那应该还是保护不了男方父母也就是出资人的利益。 不过这一规定,确实是限制了夫妻双方离婚房产的纠纷。 其实,假如没有这个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也都会选择把房子赠予孩子,或者是孩子归哪一方,房子就归谁所有,毕竟都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先,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房屋买卖纠纷!# #婚姻房产纠纷#
谁都别嘲笑谁,杭州的二手房房价也血崩了,申花某一二手房由之前的10万+降到如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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