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生下女婴要溺死,卖给别人不好吗?
那也要看卖给谁,大户人家不养闲人,穷人光棍又买不起,卖到青楼妓馆,可卖身少女又遍地都是。
不过在古代的人口稠密地区,溺男婴的可不比溺女婴的少。
因为女婴不一定值钱,但好歹还卖得出去,养大了不卖给青楼也能做个童养媳,但男婴养大了也是白费。
都知道古代重男轻女非常严重,男人本来就多,要是土地耕种人口已经足够的情况下,生再多的男娃也没办法创造更多价值了,说难听点甚至连当耗材的资格都没有。
而且古代很多时候都是按丁计税,家里男丁越多交的税就越多,要是说多出来的女娃是赔钱货,那多出来的男娃就是催命鬼。
溺女婴多于溺男婴,那都是摊丁入亩以后的事情了。
那为什么女婴能卖钱还要溺死呢,当然是为了保证一定的稀缺性,这样才能卖上好价钱。
就好比西方经济危机时,奶农宁愿把牛奶全都倒了,也不愿意便宜卖,要不然售价已经低于成本了,卖的意义在哪呢。
古时候女娃的供应如果太大,那女娃的价格肯定就会往下掉,要是售价比抚养的成本还低,那对于封建社会的老百姓来说,劳心费神养这个孩子就没什么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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