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离婚不离家,仍在前夫家生活。一年后,她要求前夫复婚,却被前夫拒绝。女子希望公公能替自己撑腰,劝劝前夫,不曾想,公公却说:爱复不复,别带走我孙子就行!女子失望至极,买来敌敌畏喝下,随后,哄骗8岁女儿和4岁儿子喝下。不幸中的万幸,母子3人被前夫发现后,送至医院,得以抢救过来。事后,检方以女子故意杀人罪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周先生和赵女士离婚后,赵女士一来无处可去,二来对前夫余情未了,所以,她未离开,而是继续留在前夫家生活。就因为她的这个决定,把自己和2个孩子都坑了。 事情追溯到2023年的一天,赵女士和周先生因为家庭琐事再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双方情绪激动,同时提出了离婚。 随后,2人去民政局办理了民政局离婚,同时约定,大女儿归赵女士抚养,小儿子归周先生抚养。 冲动过后,赵女士有些后悔了,这离了婚,大人一拍两散,各奔东西,可怜了孩子,缺爹少娘的,该如何生活呢? 且小儿子年仅4岁,正是需要自己照顾的时候,赵女士实在是下不了狠心扔下小儿子,拔腿就走。 再者,她对前夫仍有感情,当时只是在气头上,冲动之下才把这婚离了。 于是,赵女士没有马上离开,选择继续和前夫一起生活。 赵女士以为丈夫和自己的想法一样,都后悔了当初的决定,只是心照不宣而已,对自己还是有感情的。 然而,掰开的馒头,再也合不上了。 2024年2月,赵女士认为拿着离婚证过日,不是长远之计,于是,主动和前夫提出复婚。 没想到,被前夫夫果断拒了,赵女士如冷水浇,一颗心拔凉拔凉的。 赵女士见前夫态度坚决,无奈之下,希望公公能为自己撑腰,劝劝前夫。 万万想不到,公公竟说:你们的事我可管不了,爱复不复,别把我孙子带走就行。 赵女士伤心至极,她想不通,自己在周家做牛做马,伺候一家老少,竟换来他们这般无情的对待。 她越想越气,竟钻了牛角尖,干了蠢事,偷偷买回来一瓶敌敌畏,将敌敌畏里掺了点红糖水,自己喝下了一保温杯盖的量。 喝完后,她看向两个孩子,心如刀割,自己走了,两个孩子可怎么办? 有后妈就有后爹,今后,孩子们没了亲妈的庇护,日子过得会有多凄惨,可想而知。 想到这里,她把剩下的带有敌敌畏的红糖水,哄骗两个孩子喝下了。 当赵先生发现时,母子3人已经命悬一线。他赶紧将3人送至医院,不幸中的万幸,在医生的奋力抢救下,母子3最终都脱离了危险。 经医院诊断,母子3人均为有机磷中毒。 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个孩子的静脉血液等检材中均检出“敌敌畏”。 因周女士与赵先生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给赵先生经济损失共计30000万元,取得了的赵先生的谅解。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周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周女士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称掺有农药的红糖水系两个孩子误食,并非自己故意让他们喝的,故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一方提出了某个主张,那么这一方就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 二审审理后认为,周女士没有证据生命她不是故意让两个孩子喝的。 在大女儿的口供中说,母亲给自己和弟弟喝药之前,对她说“我们一起走”,弟弟喝完后,肚子疼,她察觉到有农药的味道,故假装喝一口就吐了。 并且二审还发现,事发前一天晚,周女士给其婆婆发微信,告知她买了敌敌畏,把家里的敌敌畏也带走了,还说会带两好孩子到另外一个世界去,让婆婆一家开心的过吧!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二审,驳回了赵女士的诉求,维持原判。
陕西西安,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离婚不离家,仍在前夫家生活。一年后,她要求前夫复婚,
米粒侃社会
2025-01-16 23: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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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零
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呢?怎么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能下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