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是一位56岁的大姐,返聘的,每月5500。上个月,老板新招一个985毕业的大学生,让会计带一带。
当会计得知大学生的月薪是8000时,瞬间不淡定了,跑去找老板讨说法,说自己有30年工作经验,是公司财务的绝对主力,月薪居然比新人小白少两千多,这不公平。
谁知老板表示,会计应该知足,拿着每月4000多的退休金,还能有一份5000多的月薪,已经很不错了,干嘛非要和刚入职的新人比,现在招聘名校毕业的大学生就这行情,谁受不了可以走人。
会计闻言很生气,表示立马就辞职,并且说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要去申请仲裁。
可是老板一脸无所谓地表示:“你爱去就去,你去仲裁也没有用,你和公司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去申请仲裁大概率没人管!”
会计一听,连工作交接都没做,直接就不来上班了。现在公司财务工作一片混乱,老板气得骂会计没良心。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1.老板在员工薪资待遇上的做法合理吗?2.返聘人员签了劳务合同,出现纠纷后去仲裁真的没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