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不是明抢?”广东茂名,一商户将店内商品放置在店外售卖,一男子径直走向商店,然后直接拿了一个饼干礼盒,随后又在另一家商户那拿了几包槟榔。商户想要上前阻拦,可男子拿着礼盒和槟榔直接上了一辆执法车。后商户表示这男子经常随意那商户东西,有两年了。而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男子当时是在执法,这些商户都出店经营了,多次劝阻都无果,所以男子只是吓唬下商户,钱都已经付给了商户,我们也已经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来源:大风新闻) 根据网传监控画面显示,1月13日上午10时51分,一辆黑色皮卡车缓缓停靠在路旁,随后车上走下两名黑衣男子。其中一人目标明确,直接走到一个商铺前,将店门口摆放的饼干盒子拎起就走。 而另一名男子则在一旁似乎“放风”,当“拿货”男子折返回皮卡车方向时,手中还疑似拿着一些其他商品。有商家上前制止,但男子却无视劝阻,径直上车后离去。 据视频发布者表示,每回都是这辆车来,他们已经多次投诉,但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更令人气愤的是,该男子的态度还十分嚣张。 还有商户表示,这种现象已经有两年了,来了直接拿东西走,虽然东西都不贵,但作为执法人员,这样的行人让人恼火。 1月14日上午,发布视频的网友突然删除了该视频,并表示涉事男子已经付过款了,就当是他买了。相关部门领导也上门处理了此事,只是希望以后别再这么欺负老百姓了。 事后,当地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男子的确是在编人员,他是专门负责出店经营那块的,那些商户劝了几次都不听,所以就拿东西吓唬吓唬他们,不过该行为确实不对,已经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1、有不少网友质疑,没穿执法制服能执法? 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第十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由此可见,执法时只需出示执法证件即可,并不一定需要身穿执法服。 可是就本次事件来看,当时那名执法男子并未出示执法证件,虽然这些商贩都知道男子是执法人员,但按照规定执法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因此,男子的执法行为存在严重瑕疵。 2、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抢劫吗?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由此可见,构成抢劫必须是要非法占有商户的财物,且要对商户实施暴力或胁迫手段。 本事件中,有关部门给的回复是男子只是为了吓唬下商户,因为他们在之前的执法过程中,商户一直不听劝。 而且从视频来看,男子并未对商户实施暴力或者恐吓的行为,商户也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冲上去想要阻止男子拿走东西。 因此 ,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抢劫罪。 3、有人认为如果没有曝光此事,男子肯定不会付钱。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男子的行为就属于贪污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不过贪污罪有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而男子就拿一些饼干礼盒、槟榔等,这种东西的金额显然达不到3万元的价值。 因此,男子的行为虽有不当,但并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行为,应当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可以降级或撤职;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处理。 就男子的行为,以及商户们说男子已经2年都这样了,这种情节是比较严重的,因此光一个批评警告,实在太轻了,至少要记大过处分才行。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这难道不是明抢?”广东茂名,一商户将店内商品放置在店外售卖,一男子径直走向商店
雷雷说趣
2025-01-14 22: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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