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女子意外去世,岂料,就在丈夫为她料理丧事时,丈母突然说女儿生前欠了她1

白羊登义文 2025-01-13 21:51:18

黑龙江,一女子意外去世,岂料,就在丈夫为她料理丧事时,丈母突然说女儿生前欠了她11.1万元,要女婿赶紧还钱,可男子却拒绝归还,表示不知道这笔钱,且钱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应返还,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大庆中院)

妻子王莉意外去世,让郑国强内心悲伤不已,一直操持着妻子的丧事,也让郑国强无暇他顾。

就在妻子走没多久,岳父和岳母突然找上了门,看到郑国强,两人脸色尴尬,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

“爸妈,你们有什么事吗?有事你们可以直接说嘛!”郑国强率先开腔。

岳母脸色很难看,叹了口气道:“国强,王莉她命不好,突然就这么走了,我们也非常难过,按理说,这事情我们不该提的,但我们年纪也到了这份上,想了想还是要说出来...”

郑国强也没多想,当即追问道:“爸妈,你们有什么话就直说,也没什么外人...”

“是这样的,国强,王莉生前好几次找我借钱,说你们家的房子要还房贷,她生病要住院,一共借了我们11.1万,我们...我们在想,王莉不在了,这钱...这钱是不是应该你来还...”岳母越说声音越小,还不自觉低下了头。

岳父见状,赶忙上前补充:“国强啊,我们也知道你很难,但是,你也要考虑我们的难处,我们就王莉这一个女儿,如今她不在了,我们老两口日子还要过,这笔钱是我们养老用的,我们也没办法...”

听岳父岳母这么说,郑国强心里五味杂陈,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原来,郑国强与王莉夫妻俩条件一直比较艰苦,丈夫郑国强工作不稳定,收入也不高,而妻子王莉则长年生病,家里花费很大。

有时候家里支出不过来,王莉就会想到找父母拿点钱应急,包括还房贷和住院治病等等。

要说王莉也是个苦命人,一次车祸意外去世,让郑国强感觉天都塌了,此时岳父岳母还跑来要钱,他心里越想越气。

“王莉找你们拿钱啦?我怎么不知道呢?”郑国强一脸错愕。

岳母一听有些急了,当即回道:“国强,你怎么能不知道呢,她每次找我拿钱,都说跟你说过的呀,况且,她借钱也是为了你们家里的开支嘛...”

可郑国强坚持说不知道这笔钱,这让岳父母越来越急,认为女婿就是在赖账,坚持让他还钱,双方为了这笔钱发生争执,闹得很不愉快。

郑国强越想越气,当即回怼道:“不要说我不知道这笔钱,就是知道,也是你们做父母的心疼孩子,自愿赠与的,现在还找我要回去,你们觉得合理吗?”

岳父母坚持要女婿郑国强还钱,双方互不想让,岳父母气怒之下,直接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郑国强归还这11.1万元。

1、岳父母认为,11.1万是女儿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所应当由郑国强归还。

岳父母拿出了与女儿的聊天记录,显示王莉为了还房贷和治病,向他们借钱的证据。

与此同时,岳父母还拿出了女儿的取款凭证、偿还房贷银行流水及病历等证明予以佐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岳父母认为,这笔借款用在了女儿女婿家庭,属于夫妻俩的共同债务,郑国强理应归还。

2、郑国强认为,11.1万是岳父母赠与给女儿王莉,不应归还。

郑国强在法庭上表示,他并不知晓妻子曾向岳父母借了这笔钱,而且岳父母只是拿出了聊天证据,并没有借据和欠条,不能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即便是妻子王莉借了父母的钱,也是做父母的自愿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赠送给受赠人的赠与合同。

郑国强认为,既然无偿赠与已经完成,如今再也无需再偿还。

2、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王莉与父母的借款聊天记录,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这笔钱主要用于还房贷、治病,且发生在郑国强与王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法院判决郑国强向岳父母返还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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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晓

龙晓

6
2025-01-14 10:13

跟父母借钱还用微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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