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陕西西安,31岁女子和56岁的男子工地同居,1年后女子上厕所时,突然生下

金金影探 2025-01-10 20:16:29
太狠了!陕西西安,31岁女子和56岁的男子工地同居,1年后女子上厕所时,突然生下一个婴儿掉进粪坑,女子和男子选择离开,婴儿被人发现时已经S亡,二人双双被判刑,原因出乎意料! “孩子掉进粪坑了!怎么办!” 2022年11月,余倩(化名)虚弱的蹲在旱厕里,耳边是婴儿虚弱的啼哭声,她没有敢声张,给男友老王(化名)打了个电话。 老王赶到后,对旱厕里的婴儿不管不顾,不仅没有施救,还害怕被人发现,迅速带着余倩离开了。 附近的村民听到后,赶到旱厕时,婴儿已经没有了呼吸,他们心疼不已,愤怒的打电话报警,警方很快根据线索,找到了余倩和其男友。 原来,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在外打工认识的老乡,他们各自有家庭,老王虽然比她大了20多岁,还是跟她住在了一起。 余倩怀孕后,担心被家人知道,也没有去医院做检查,而是等着孩子在腹中长大,这次孩子掉进旱厕也是意外,但事发后,他们的做法又直接造成了婴儿死亡。 因为都担心被家人知道,他们在外也无力抚养,还想逃避抚养孩子的责任,余倩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是孩子自己掉进去。 老王也表示自己无能为力,但即使他们狡辩,也无法改变害S自己亲生骨肉的事实,双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民警了解情况后,此案作为刑事案件被立案侦查,也很快到了公诉阶段,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对此,有网友表示,太残忍了,自己做下的事就要负责,怎么能让刚出生的小生命承担后果? 还有人表示,这种人就该狠狠的判,他们不仅害了婴儿,还构成了重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判定呢? 余倩和老王在婴儿出生后选择了逃离现场,未能履行作为父母应有的抚养义务,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并且触犯了刑法。 本案例中,新生的婴儿显然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而作为其直接监护人的余倩和老王,在婴儿面临生命危险时不仅未伸出援手,反而选择逃避,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遗弃行为。 余倩和老王由于缺乏必要的准备和处理新生儿的能力,最终导致婴儿不幸溺亡。他们的行为虽然不是出于故意,但之后见死不救的行为极其恶劣,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从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刑法》明确了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属于过失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中,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因疏忽而引发的悲剧同样构成犯罪,故此两人都应该被判刑。 余倩和老王各自都有家庭,却在外同居并生下孩子,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除了针对婴儿死亡事件的责任追究外,两人还可能因为违反婚姻法规而受到额外的法律制裁。 根据二人的行为,在外夫妻相称且长时间同居,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法院也会根据此行为,对其采取数罪并罚的决定。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对他们分别判处了4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这也是他们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作出的代价。 一审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鉴于两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婴儿的生命健康权,甚至导致孩子S亡。 法院对他们判处有期徒刑,既是对他们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向社会强调保护弱者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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