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一名男子与朋友家中打麻将,约定谁赢了就请吃烤全羊,哪知道,正打得兴起,警察突然破门而入,没收男子500元,还以赌博为由罚款500元!男子认为大家只是娱乐,民警处罚不当,遂将其告上法院!
文国峰(化名)的姨夫去世,在农村,80多岁老人安详离世被视为“喜丧”,大家更多地选择用欢笑来迎接死亡。 姨夫去世后,亲戚朋友们聚在一起,本是为了缓解彼此的悲伤。 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他们卷入了一场他们从未预料到的麻将赌博风波。
文国峰踏进家门,迎面而来的是一桌欢声笑语的亲戚朋友,仿佛一切都是那么正常。 他提议大家玩一场麻将,不过,这本是一种寻求慰藉的方式,却在最后变成了一场令人扼腕的悲剧。 麻将桌上的彩头提议让局面变得更加扑朔迷离。500块钱的底注,每人出资,胜者将赢得所有筹码。 然而,由于缺乏零钱,文国峰动用了扑克牌代替。每张扑克牌代表50块钱,这一决定看似轻松,实际上却在不知不觉中将这场游戏的性质推向了一个险恶的边缘。
麻将桌上,笑声不绝于耳,每一次的胜负都伴随着筹码的流动。文国峰和四位朋友在这个寂寞的夜晚里,逐渐被欢愉的氛围所笼罩。 然而,就在文国峰沉浸在一次次的出牌中时,他忽然想起了一桩事情,不得不中途离开。 他把输了的650块转给赢了的朋友,一边告别一边嘱咐:“我有急事要先走一步,你们继续玩,待会儿我再回来。” 言罢,他匆匆出门,却没想到自己即将迎来生命中的一次巨大波澜。
刚刚离开不久,文国峰感觉到一阵不寻常的骚动。几名警察突然破门而入,扰乱了原本宁静的气氛。 文国峰的亲戚朋友们惊慌失措地站起身,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警察,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你们聚众赌博,我们有人举报。”一名警察冷声说道,逐一盘问着每个人。 四人被带到了当地的派出所,而文国峰也因为是主持者,被叫去接受询问。 这场原本是为了排解悲伤情绪的娱乐活动,竟然变成了一场麻烦的纠纷。
在派出所,民警对5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以赌博罪名对他们进行处罚。 文国峰感到不可思议,心中涌上一股委屈,他试图解释这只是一场家庭娱乐,并没有违法犯罪的成分。 然而,民警对他们的解释充耳不闻,执意以聚众赌博的罪名对他们进行处罚。文国峰更是被罚了500块,并且他的筹码500块也被没收。 这一切似乎是如此不合理,文国峰觉得自己成了这场荒谬事件的牺牲品。 在派出所度过了漫长的夜晚后,他终于获准离开。然而,愤怒和不满在他心头沉淀,他决定不再忍受这份冤屈,于是将民警告上了法院。 那么,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事呢?
1、文国峰等5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赌博行为? 文国峰认为5个朋友一起打麻将本是娱乐,而且只是为了吃烤全羊,大家打麻将既不是为了赢利,也不是陌生人间的利益博弈,不能认定为赌博。 况且,民警仅凭650块钱的扑克牌筹码的输赢就认定自己有赌博行为,属于证据不足,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对筹码的兑现与否进行求证。 警方则认为,文国峰等人已经构成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的认定是以是否赢利、是否涉及到一定的赌注或筹码,以及赌资是否超过标准。 根据《甘肃省禁止赌博条例》规定,对于参与赌博个人赌资500元以上的等情形的认定为“赌资较大”,应依法予以处罚。 文国峰已经输了650元,超过了法定标准,而且通过对其他4人的口供和转账记录,可以认定赌注实际兑现,因此对其处罚并无不当。
2、民警对文国峰的处罚是否过当? 文国峰认为,根据法规,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自己与朋友一起打麻将,属于亲属之间的娱乐活动,即便是有赌注但并不大,情节也很轻微,没收500元,罚款500元太重。 民警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按照500元的最低处罚标准予以处罚,已经考虑到了亲属之间的娱乐,但文国峰的行为并不因亲属关系、赌博地点等因素的影响而认定发生改变,因此处罚并无不当。
3、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 法院认为,赌博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当面认定: 一是是否以赢利为目的,虽然5人是以吃烤全羊为赌注,但仍存在赢利行为。 二是是否涉及到赌注或筹码,本案中每人已经出了500块筹码,输赢已经超过500元标准,因此满足条件。三是是否聚众(3人及以上)或开设赌场,本案中已超过了规定人数。 法院认为,文国峰等5人性质上认定为赌博,事实认定清楚,民警行为并无不当,而民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也符合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也符合要求。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文国峰的诉讼请求。 大家在平时的娱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涉及金钱交易,否则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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