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正常执法”的旗号,“私闯民宅”也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观察与解读 今天

烁耀中原地 2025-01-08 15:58:52

打着“正常执法”的旗号,“私闯民宅”也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观察与解读 今天,看到这样一段视频:一位叫“快乐老人报官方号”的发的,此视频没有说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也没有交行最后的结果。 我们只是在视频中看到:一帮着制服人员,大概有七八个人,不知道是城管人员还是小区保安人员,突然闯入一家住宅,遭到其家人的强烈反对。 主人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闯入我们家里来了? 有一位制服回答:我们是正常执法。 在这位制度看来,只要说出“我们是正常执法”,就可以进入居民家里了,就可以到老百姓家里执法了。你们就没有权力阻止我们了。 这妥妥的是一名法盲啊! 公民的住宅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如果擅自闯入公民的住宅,就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就是说,不管你是正常执法也好,还是你有其他原因也好,只要你违背主人的意愿,闯到公民家里去,这就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经过主人的制止和质问,仍然不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主人完全可以报警。 别说你们是城管或物业保安了,就算是警察进入公民住宅也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第二,在执行逮捕、拘留任务时,若遇紧急情况,警察可凭警察证件进入住宅,但事后应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场所(住宅),警察在出示搜查证或检查证明文件后,可进入住宅进行搜查。 我们再回到这段视频中,这帮穿制服的七、八个人,突然闯入民宅,没有一人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和相关手续。就这样直接闯入公民家里来,搞什么“正常执法”。这是一种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当主人问他们:你们谁是头时,却无一人站出来承认,这就更值得怀疑了。你们到底闯入居民家里来干什么?谁给你们的权力? 这算什么事啊?你们连自己是什么身份都不敢亮明,却敢说自己是“正常执法”。 你们代表谁在执法?执的是谁的法?你们有什么权力到公民家里来执法? 像这种打着执法的旗号,却干着违法的行为,类似这种情况,全国各地可能时有发生。 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或物业保安人员的基本法律教育是各地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的一项基本工作。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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