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某高校组织考试期间,一学生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了,可能是觉得太丢人,然后就选择了跳楼。事发后,案涉学院回应,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正在处理!但网友更希望看到校长出面,力挺老师,说老师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来源:南国早报) 这次爆出的信息很少,没有跳楼学生的具体信息,也不清楚家属是什么态度,但网友们觉得,家属大概率会找学校麻烦。 学校是否要为此事承担责任呢?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主要义务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老师和学校有没有过错,因为保障义务不是无限责任的,需要以学校存在过错为前提。 注意,只要老师在整个过程之中没有什么过激不当的行为,比如没有当众打骂学生,用恶毒的话刺激学生,老师就不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老师不存在过错,学校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可能有网友会说,“学校没有及时地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导致学生想不开,应承担责任。” 这是在胡搅蛮缠了。 “难道学生作弊被发现了,老师还应该要对学生进行疏导,告知学生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老师、学校也是太冤了! ” 高校的学生,除个别非常特别的学生以外,都满了十八周岁,而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在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重要的特点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为什么要学校为一个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不理智的选择,承担责任呢? 最后,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家长不管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只是觉得自己是天生的弱者,就要求学校赔钱……学校通常也出于舆论的压力,进行了赔付。 这样的处理方式,事情是了了,但总让人感到意难平,而且会留下很坏的后遗症,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沾沾自喜,殊不知输了孩子和社会的未来。 对此,您希望学校怎么做?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云南文山,某高校组织考试期间,一学生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了,可能是觉得太丢人,然后
小蚂蚁评事
2025-01-08 1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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