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城,一女子失业后,没有继续找工作,而是利用她在文化传播公司学到的经验,给自

小蚂蚁评事 2025-01-06 10:26:04

河南商城,一女子失业后,没有继续找工作,而是利用她在文化传播公司学到的经验,给自己打造“有钱有爱心”人设,接着以谈恋爱的名义,找男粉丝借了314万。事发后,一审法院认定她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来源:star星视频)   王某出生于黑龙江嫩江市,是一名00后,读书时成绩不错,大学本科毕业。   2022年,王某大学毕业后,入职了四川的文化传播公司,准备好好奋斗,升职加薪。   然而刚开始工作,就被当头棒喝,转正后月薪竟只有两三千元,和超市的收银员差不多,日子过得清贫而又辛苦。   工作了一年多后,王某实在不愿意继续这种生活,于2023年5月选择了离职。 之后王某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工作,偶尔接一些配音的兼职。   但离职之前,王某做了一件事情,她在某视频平台上给自己打造“有钱有爱心”的人设,获得了很多粉丝的关注和信任。   离职之后,她更以自己是单身,长相漂亮的优势,和一些男性粉丝互动交流,聊得火热。   为此,王某租了每月租金2.1万余元的房子,养了一条宠物狗,让男性粉丝相信她是一个白富美。 接着又借助谈恋爱、组织“许愿活动”帮助他人实现愿望等方式,加强男性粉丝对她的信任。   最后图穷匕见,王某以各种理由找男粉丝借钱,用于填补经济的窟窿、个人高消费及网络直播打赏。   案发时,已经有15名男粉丝上当,最低地被她骗了1.1万余元,最高地被她骗了99万余元,合计314万余元。   有网友提出,同样是借钱,为什么有的被认定为是诈骗,追究刑事责任,有的被认定为是借款,属于民事纠纷?   借钱和骗钱的核心要点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行为人既具有排除之意,也要具有利用之意。   如果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他人财物,短暂地使用、利用其价值,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具有在一定期限内归还的心态,可以认定为是借。   如果具有将他人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进行支配的意思,应该认定为是诈骗。   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理解,还不够清晰。 比如行为人将借他人财物用于投资,导致他人财物亏损,无力偿还,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在司法实务中,我们容易被行为人的还款承诺、借条、正当用途的票据等证据所迷惑,从而认定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样的判断很片面。   要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要关注行为人事前是否作出虚假承诺、事中行为人的欺骗方式和事后行为人对财物的处置情况,综合确定。   本案中的王某,在2023年5月离职后就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工作,只是偶尔接一些配音的兼职。   在这种情况下,王某租了每月租金2.1万余元的房子,养了一条宠物狗,后面还花5000元一个月请了保姆(没钱还),虚构了其白富美的人设。   接着王某又用虚构的人设和男粉丝谈恋爱、借钱(没有想过要还),具有诈骗罪中规定的非法占有目的,所以王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说的数额特别巨大,司法解释规定,是指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而王某诈骗的金额为314万元。   因此,一审法院审理后,以王某构成诈骗罪,判了王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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