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旬男子吃完酒后,到出租屋找女子按摩隐私部位,结果按摩过程中,突然出现呕吐

小蚂蚁评事 2025-02-20 11:48:27

湖北,六旬男子吃完酒后,到出租屋找女子按摩隐私部位,结果按摩过程中,突然出现呕吐、呼吸加重,边喘边打鼾等状况。女子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怎么办,拖了一个多小时见男子还没有好转,遂打120和110求助,后男子经医治无效死亡。事发后,男子家属找女子索赔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女子赔偿各项损失93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麻城市人民法院)   周某出生于湖北麻城市,和妻子结婚后育有三个儿子,事发时是离异状态,单身。   6月3日中午,周某在外面吃完酒,突然来了兴致,想要找个地方按摩按摩,放松一下,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放松了。   女子马某在某小区住了间房子,她会按摩手艺,平时帮到出租屋来的客人按摩放松。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马某在按摩店里整理器材,突然听到推门的声音。   马某抬头一看,一个陌生的男子走了进来,对方戴了顶帽子,穿一件灰蓝色短袖,深色长裤。   马某子估摸着男子在60岁左右。   看到马某看他,男子表示他要按摩,然后在房间内坐下。   马某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去准备按摩工具,等马某拿着按摩精油和毛巾回到房间,男子周某已经把衣服脱了,等着马某为其提供按摩服务。   马某一边按摩,一边询问他的感受,以便调整力度和手法。谁知按摩过程中,周某突然冒很多汗,头上,手上全都是。   马某看到蒙了,不知道什么情况,然后就看到周某往床上一躺,嘴里流出来一些呕吐物,并且一直在喘很粗的声音,边喘边打鼾。   马某看了看周某的眼睛,发现周某眼睛是睁开的,看上去神志清醒,马某喊了周某几声,周某没有回应。   马某又摇了摇周某,周某还没有反应,马某观察了一下周某的状态,觉得他是中暑了,或者是中午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躺一会儿就会好,于是没有打120求助。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马某发现周某还是这个状态,意识到不对,也不管她的按摩违不违法,赶紧打了120,并且报警。   当天五点左右,120赶到马某的住处,将周某送到市某医院抢救,对周某进行颅脑CT检查,接着以“脑出血”收入医院重症医学科。   据了解,周某有中度高血压的既往病史,医院检查的时候,周某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且出现了脑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症状。   次日,因周某病情危重预后差,家属商量后决定出院,几天后,周某在家中死亡。   1、周某家属认为马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周某是马某家里按摩时出事的,马某的出租屋属于经营场所。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有两类: 一类是,义务人负有的不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损害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另一类是,义务人负有的防止或制止第三人对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安全保障义务。   周某家属认为,马某明知道周某喝了酒,还为周某提供服务,其行为直接损害了周某的身体健康。   周某身体状态异常后,马某没有第一时间打120求助,对周某进行救治,故马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马某不认可,马某意见:   虽然酒后按摩,多多少少会对心脏产生一点影响,但周某并不是因为心脏病猝死,医院诊断记录说得很清楚,周某是因为脑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性脑室出血后死亡。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酒后不能按摩”,而且酒后按摩是按摩行业比较普遍的做法,不能因为马某给喝了酒的周某提供了服务,就要马某承担93万的巨额赔偿责任。   周某全身冒汗,呕吐时,马某以为周某只是中暑,消息一下就好了,意识到周某状态不对劲,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求助,马某行为完全符合一般经营者应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   另外,周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明知道自己有高血压还喝酒,且酒后去按摩,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3、法院意见:   马某是在15时左右发现周某出汗、呕吐甚至昏迷不醒的,但马某没有及时送医,也没有及时报警,马某等到周某昏迷一个多小时后才拨打120及110,故马某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疾病发作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喝酒和喝酒后到马某出租屋按摩,也是周某自行选择。   法院酌定,马某承担本次事故15%的民事赔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某家属支付14万余元赔偿款。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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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8

用户10xxx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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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2:54

谁死谁有理[惊恐]本来就是底层低收入人群,还有莫名其妙赔十几万……

小蚂蚁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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