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为红颜,男子挥刀砍情人!”湖北恩施,男子彭强刚离家外出打工不到一个月,就意

米粒侃社会 2025-01-04 15:48:11

“一怒为红颜,男子挥刀砍情人!”湖北恩施,男子彭强刚离家外出打工不到一个月,就意外发现妻子王莉竟与他人有了不轨之举。彭强急忙赶回家中,却发现妻子和儿子都不见了,无奈之下只好报了警。数日后,妻子王莉突然回家,在民警的劝解下,彭强为了家庭选择原谅。然而,隔天又见妻子与情人偷偷联系,彭强报警未果后,竟将妻子打了一顿,并设局让妻子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将情人谢某骗至家中,持菜刀将谢某砍致重伤!

彭强和王莉两人育有一个年幼的儿子,生活虽不富裕,但也算温馨。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彭强决定外出打工,临行前,他深情地嘱咐妻子要照顾好家庭和孩子。

然而,彭强刚离家不久,就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让他震惊不已的消息:王莉在家里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

彭强起初还不相信,以为是谁在恶作剧,但随着越来越多的风言风语传到他的耳中,他的心开始沉了下来。

终于,彭强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决定提前结束打工生涯,匆匆赶回家中。

然而,当他推开家门的那一刻,却只见空荡荡的屋子,妻子和儿子都不见了踪影。彭强立刻报了警,希望民警能帮他找到妻儿。

数日后,王莉突然带着儿子回到了家中。面对彭强的质问,王莉一开始还试图掩饰,但在彭强的再三追问下,她终于承认了自己和谢某的不正当关系。

彭强愤怒至极,但看着年幼的儿子和哭泣的妻子,他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了一些。在民警的劝解下,彭强为了家庭选择了原谅,他以为妻子会因此改过自新。

然而,彭强的宽容并没有换来妻子的回心转意。隔天,他再次发现王莉和谢某偷偷联系,两人的聊天记录中充满了暧昧和挑逗。

彭强彻底愤怒了,他觉得自己被彻底背叛了。他再次报了警,希望民警能处理这件事,但见面表示这属于家庭纠纷,建议他们自行协商解决。

彭强心中的怒火无法平息,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先将王莉狠狠地打了一顿,然后逼着她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将谢某骗至家中。

当天夜里,当谢某踏入家门的那一刻,彭强挥舞着早已准备好的菜刀,狠狠地砍向了谢某。谢某猝不及防,被砍后,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

王莉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将彭强控制了起来。谢某被紧急送去救治,经鉴定,他的伤情构成了重伤二级。

彭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才将谢某砍伤,现在非常后悔。然而,他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彭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彭强持菜刀故意伤害谢某,致其重伤二级,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强还存在累犯的情节。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彭强在2021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7个月,出狱不满5年又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然而,彭强也有自首的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发后,彭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彭强认为,谢某与王莉保持不正当关系,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酌定对彭强从轻处罚。彭强还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谢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谢某的谅解,这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查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彭强确实向被害人谢某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谢某的谅解。同时,法院也认为,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谢某确实存在过错,可以酌定对彭强从轻处罚。

然而,法院也指出,彭强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虽然彭强有自首和积极赔偿等从轻情节,但不足以抵消其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最终,法院根据彭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彭强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2年2个月。

有人认为,彭强的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终究还是触犯了法律。最终,他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冲动是魔鬼,任何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无论如何,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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