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六大坑,看你中了几条

诺尔有言 2024-12-19 18:03:11
[举手R]关于离婚协议,我想提示的内容如下: 1、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签字就有法律约束力了! 如果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是废纸。 2、离婚谈判中,前后签了多份离婚协议,是以时间上最晚的一份为准么? 错! 哪一份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以这一份为准。 3、离婚协议约定这些内容是无效的!包括: (1)离婚后X年不得再婚(限制再婚自由) (2)离婚后X年不得再生育(限制生育自由) (3)再婚所生育的子女无继承权(限制继承权) 4、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细化!比如: (1)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要配合办理过户。不配合的,要给违约金,比如:1000元/日 (2)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的户口要及时迁出(否则变僵尸户口),不迁的,要给违约金。 (3)探望子女的安排,不能太笼统!不能只约定“探望权的行使由双方协商解决”,要约定探望的频率、时间长短、地点,甚至可以细化到遇到重大节假日,子女在哪一方过。 5、不要在协议中写这句话:“其他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你以为是兜底条款,殊不知对方在外面还有隐匿的“巨额”财产。你少分到太多了! 6、可以推翻生效的离婚协议,但有难度,而且要快!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出过轨,觉得不该分这么多财产给对方。 你可以起诉,说你对财产分割反悔了,要求撤销协议,但协议如果不满足“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会驳回。 同时,要快!虽然《民法典》删除了“一年”的限制,但你不能等对方重新组建家庭后,再反悔去起诉,这就属于破坏对方的新家庭了。除非你是故意的。 西安律师事务所 西安律师推荐 西安律师 西安律师推荐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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