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位农民在承包地上种了几百亩水稻,没想到,却被种子公司以侵权为由索赔50万,双方协商无果后,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在南京的江苏地界,有位农民伯伯,他心血来潮,在自家那几百亩的承包地上撒了把“希望之种”——水稻。嘿,你说巧不巧,这“希望”竟引来了大麻烦,一家种子公司找上门,非说侵权了,要赔他们五十万大洋!俩家子坐下来谈,跟唱戏似的,你来我往,就是谈不拢,最后只好手拉手,法院门口见真章了。 老话儿说得好:“春天埋下一颗小米粒,秋天能收一堆小山包。”农民伯伯要想地里出金子,好种子那是关键。可如今啊,这种子界也玩起了高科技,都是科学家们精心捣鼓出来的。自个儿留种,自个儿用的日子,那是越来越远了,现在流行的是“新品种,新规矩”,保护得严严实实的。 古人也智慧,说什么“天天向上,人得自个儿努力;地厚载物,人得厚道守法”。这放在咱们现代农业上,那也是真理。要想农业奔小康,光有汗水和脑瓜子不够,还得紧跟法律的大旗,不越雷池一步,这才是正道!在南京的旮旯里,有个叫秦老汉的老农民,六十好几了还跟田地腻歪着呢。他不仅是村里的粮食大亨,还是位种地界的“老油条”。老汉一合计,干脆把900多亩地都揽了过来,还自个儿鼓捣了点水稻种子种上。一家子从春忙到夏,眼瞅着秋天就要收成满满了,嘿,这时候种子公司找上门来了。 人家说了,秦老汉种的那水稻种子,是他们公司独家秘制的,就跟宝贝疙瘩似的,谁都不能随便碰。这下可好,秦老汉一家子辛辛苦苦,差点儿就成了“偷种贼”。这事儿一传开,村里村外热闹得跟过年似的,大伙儿也开始琢磨起现代农业里的那些弯弯绕绕,特别是那知识产权的事儿,还真得悠着点儿!秦老汉乐呵呵地说:“我这地里的种子,自个儿种的,自个儿吃,你们那独家不独家的,跟我这老农民有啥瓜葛?”对方一看,嘿,这家伙还挺顽固,干脆开门见山:“秦大爷,您这不打招呼就种咱家种子,还种那么大片,咱得算算账,五十万新品种使用费,得给!” 秦老汉一听,乐了,心想:“我一个泥腿子,还怕你这套?”立马摆手拒绝,态度坚决。种子公司一看,和平解决无望,干脆法庭上见,一纸诉状就把秦老汉给“请”上了被告席。 到了法院,秦老汉还是那套理:“我自个儿种的,自个儿吃,咋就侵权了?”种子公司也不含糊,证据一摆,清清楚楚:“大爷,您种的可是我们公司的宝贝种子,虽然您说是自用,但这九百多亩地,您吃得完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一判,秦老汉这才明白:“哦,原来这自繁自用,也得有个度啊!”法院头一回审,觉得秦大爷这手侵权玩得挺溜,但念他是头一回,地儿还整挺大,就让他掏了十万块给种子公司。秦大爷一听,不干了,非得上头再评评理,结果二审还是这么拍板。 秦大爷心里那个憋屈啊,十万也是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他就纳闷了,自家地里留的种子,自个儿种,咋还得往外掏钱呢?其实吧,这事儿得按《种子法》第二十六条来,说白了就是,新品种种子就像专利,谁先申请就是谁的。秦大爷那水稻种,根儿上还是种子公司的,他就算自个儿繁殖自己用,那也是动了人家的奶酪,侵犯了种子公司的专利权。所以,老秦这赔钱,冤不冤?自己心里得有点数!《种子法》第28条说了,植物新品种就像是植物的“专利”,谁发明的谁说了算。你可以借给别人种,但要收点“专利费”。没经过主人同意,谁也别想偷偷种来卖钱,连存点种子都不行,更别提拿它去搞别的品种了。说白了,新品种种子得护着,不能随便乱种。 咱们把这事儿想得简单点儿,植物新品种权,就是植物的“小本本”,证明它是谁的。农民自己种点自家地里的种子,那没问题,可秦老汉这家伙,一搞就是900多亩,那哪是自家用啊,分明是想赚钱嘛! 再瞅瞅《种子法》第29条,说了农民自己种点地里的种子,不拿去卖钱,就不用管谁发明的,也不用给钱。但秦老汉这情况,明显不是小打小闹了,他是承包了大片地,用新品种赚钱,这哪是自家用啊? 说白了,秦老汉要是只种个几亩地,那算他自家用,不用给钱。可他种了900多亩,那就是商业行为了,得给人家新品种的主人交点“使用费”。所以,秦老汉啊,你得悠着点,别一不小心就“侵权”了!老秦家的事儿给大伙儿乐呵乐呵,但也得正经说说。咱们农民兄弟们啊,得给那些植物的新品种上点心,别傻乎乎地觉得种得多就是赚,得掏钱买的种子才是正道,不然,麻烦和银子可就悄悄溜走了。这年头,现代农业讲究个“知产”保护,法律规矩得守好,农业才能绿油油地往前奔。老秦那档子事儿,听着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但咱得学乖,赚钱归赚钱,法儿可不能乱踩。咱们得多啃啃书,学学怎么合法种地,这样自己腰包鼓了,心里也踏实,还能给社会添点和谐稳定的小砖小瓦。别忘了,普法课那是咱的宝,故事里藏着道理,法律里品着人生,学着学着,咱就成大智慧了!
江苏南京,一位农民在承包地上种了几百亩水稻,没想到,却被种子公司以侵权为由索赔5
艾克话社会
2024-10-15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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