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整出了睡美人!湖北武汉,女子整容时出了意外,直接昏睡了2年,成了植物人。家属

史涣评案 2024-10-09 12:38:34

整容整出了睡美人!湖北武汉,女子整容时出了意外,直接昏睡了2年,成了植物人。家属把美容店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赔偿170多万,可老板却说自己只有1024.12元存款,没赔偿能力。随后,执行干警在美容店搜出108177.9元现金。网友:这就是臭美的代价。 (来源:极目新闻) 徐美琳照着镜子,看着自己的五官,哪儿哪儿都不满意。 她觉得,如果自己眼睛再大点,鼻梁再高点,下巴再尖点,下颌骨再小点,那就完美了。 其实,徐美琳算不上多漂亮,但很耐看,俗话说体肤毛发受之父母,她认为既然父母给不了自己天生丽质,那她就做个人造美女。 于是,徐美琳心一横,就开始花重金整容,可整来整去,她虽然变美了,但还是咋看咋不满意。 她觉得自己还可以再美点,于是,就踏上了整容的不归路。 对于妻子痴迷整容,丈夫薛城气不打一处来,他觉得就是徐美琳整成天仙,也有老的一天。 他既然把妻子娶回家,就是爱她原来的样子,现在她整的都没以前的影子了,一脸的科技感,让他看了既害怕又恶心,根本不愿意跟她亲近。 女为悦己者容,妻子整容不就是给自己看的吗?自己不喜欢她这么折腾,可她不听,难道是为了给别的男人看,才下血本在自己脸上大刀阔斧? 为此,夫妻俩的感情不复从前,徐美琳为了整容花钱如流水,薛城是敢怒不敢言,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 这天,正在上班的薛城,突然接到整容店的电话,说徐美琳在整容过程中,突然人事不省,被送去了医院。 薛城万万没想到,徐美琳这一昏迷,竟然变成了植物人,昏睡了2年。 他愤怒的把妻子扔在医院康复科治疗,也不愿意去看她,觉得她是自作自受。 同时,他愤怒的把美容店告上法庭。要求对这起美容事故负责。 让薛城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决美容店赔偿170多万,可老板敢做不敢当,竟然拒绝履行判决。 老板说她名下只有1024.12元的存款和动产23343.12元。没有赔偿能力。 但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避责任的人。愤怒的薛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们经过细致的搜查,在美容公司内部发现了108177.9现金。 法院直接对美容院的办公用品、医疗设备进行清点查封。 2024年1月24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美容公司承诺承担徐美琳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分期支付95万元赔偿款。 当首期50万元执行款打入账户时,薛城松了一口气,这笔钱虽然无法完全弥补徐美琳所受的伤害,但至少能让这个家庭看到一丝曙光。 徐美琳一睡就是2年,薛城不能原谅妻子,他劝她别在自己身体上动刀,可她偏不听,出了事,她自己遭罪,整个家庭都跟着受连累。 所以,薛城很少去看徐美琳,如果能离婚,可能他也早离了。 好在,徐美琳睡了2年,终于醒来,而且生活能自理、也意识清醒了。 法院把美容店的赔偿打在了徐美琳账户,用于她后期康复,但此时此刻,她希望得到丈夫薛城的讲解,她想回归家庭。 法院又充当了调解角色,劝夫妻和好如初,薛城看妻子真心悔过,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他把妻子接回了家。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徐美琳昏迷不醒,属于医疗事故,美容店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徐美琳在整容过程中突然人事不省,并昏迷成为植物人,显然是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了损害。 如果法院调查后发现美容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整容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药品或器械等,美容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薛城提起诉讼,追究美容店的责任,是明智之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薛城在妻子出事后,选择将美容店告上法庭,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美容公司承诺承担徐美琳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分期支付赔偿款,是符合该法条规定的。 3、遇到纠纷及时解决,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会支持。 《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薛城在妻子出事后,没有及时提起诉讼,而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那么他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幸运的是,在这个案例中,薛城及时采取了法律行动,没有让诉讼时效成为阻碍他维权的障碍。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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