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任性?”山东,一老汉用自家葡萄酿了200多斤葡萄酒,岂料却遭人举报,当地市监局上门调查,认为老汉没有得到许可,属于违法生产,遂对其作出了罚款60000元并没收全部葡萄酒的处罚。事后,老汉不服,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来源:西瓜视频) “我按照传统工艺酿酒,酒很安全没有任何问题,怎么就犯法了呢?” 许老汉是一位刚退休不久的老人,退休后的生活清闲异常,但闲不住的他还是偏偏要为自己找点事做,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一棵品种优良的葡萄树。 经过许老汉精心培养,葡萄获得了大丰收,看着一串串饱满的葡萄,他满心欢喜。 可转念一想,他自己一个人根本吃不完这么多,便送了一些给邻居,最终还剩下不少。 许老汉灵机一动,决定要把葡萄酿成葡萄酒,既可以自己喝,又不至于浪费。 于是,许老汉说干就干,凭借着传统的酿酒方法,许老汉的第一批葡萄酒成功出炉。 随后,为了验证自己的成果,许老汉赶紧找来邻居进行品尝。 邻居们尝后纷纷夸赞,许老汉心里别提有多高兴,简直满满的自豪感,更加让他有了酿下去的动力。 此后,每天都有不少人来许老汉家讨酒喝,院子里热闹非凡。 就在许老汉沉浸在酿酒的喜悦中时,小区里平时爱管闲事的保安张大柱注意到了他家的情况。 张大柱看到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到许老汉家,而且还带着各种容器,心里犯起了嘀咕:这许老汉该不会是在卖酒吧?于是,他一个电话打到了市监局。 市监局随后便派遣工作人员前来上门调查。 果不其然,在许老汉的地下室储物间发现了 很多葡萄酒坛子,经核算,足足有200 多斤的葡萄酒。 当工作人员让许老汉出示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时,许老汉一时语塞,因为他根本没有这些东西。 由于许老汉无证生产葡萄酒,市监局遂对他做出了 6 万元的处罚,并没收了全部的葡萄酒。 许老汉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家酿酒还酿出事来了,他心有不服,认为自己不需要生产许可证,酒也是安全的,坚决不肯交罚款。 而且,许老汉的邻居们得知此事后,也开始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觉得老人在家自己酿酒喝,不应该被罚款。 然而,市监局态度坚决,拿出法律规定,表明无证酿酒就是违法,必须严惩。 许老汉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市监局告上了法院,决心为自己讨个公道。 那么对于本案而言,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评价呢? 1、许老汉无证酿酒确有违法之嫌。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5条之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本案中,许老汉并非是葡萄酒的经营者,酿酒也并非用于售卖,但酿酒作为食品生产活动的一种,也应当要求有相应的许可资格证件。 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酿酒,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许老汉认为自己采用传统方式酿酒很安全,但未经专业检测和监管,无法保证葡萄酒在酿造过程中不会产生有害物质或者受到污染。 市监局的处罚也是为了维护公共食品安全,防止潜在的风险。 2、法院经审理论证考量,撤销了对许老汉罚款6万元的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市监局也正是以该条款为依据对许老汉作出了罚款没收处罚。 但从事实上来看,许老汉只是出于避免浪费和个人爱好而酿酒,并非有意违法,虽然有商业酿酒的嫌疑,但没有真正将酒拿去售卖。 所以最终,院方经综合考虑,遂撤销了市监局的罚款处罚,但对于其所酿之酒要必须予以销毁,并停止该不法酿酒行为。 如果许老汉想要合法酿酒,就要去申请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食品安全法实用版
“权利的任性?”山东,一老汉用自家葡萄酿了200多斤葡萄酒,岂料却遭人举报,当地
沛山评生
2024-10-01 09: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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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1xxx72
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