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人道主义赔偿是心虚还是真想补偿?
云南立刻谈
2024-09-19 13:49:56
⏯张某因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于2021年8月1日、8月13日、11月20日三次到A医院处住院治 疗,经诊断,张某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右手掌畸形,并患有高尿酸血症与慢性支气管 炎、急性咽炎等 病。
⏯2022年1月27日上午,张某在A医院摔倒,从中午12时30分到17时一直躺在病房地板上都无人发现,更无人搭理,19时许,张某的主治医生才通知张某亲属,告知情况,20时许,张某亲属赶到将其送住B医院治 疗6天后,于同年2月2日离世 😢。
⏯张某死后,家属找上A医院索要说 法,但A医院认为,张某死亡是其自身疾 病导致,跟医院并没有直接关系,A医院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部分治 疗费用。
⏯张某家属得到医院答复,不愿接受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毅然决定起 诉。遂委托了我方律师团队进行诉讼。
⏯我方律师与专家认为,A医院与张某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方早期未及时发现张某患病的事实,在明知患者生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诊疗措施,没有检查也没有采取任何治 疗,更没有及时通知患者家属转院治 疗,整整延误了10天的救治时机,导致患者的感 冒逐步进展至重症肺炎,zui终张某因未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治和护理而死亡,A医院应当承担全责。
⏯法 院认为,张某作为精神病人,其智力低下,生活无自理能力,医院作为收治医院,对张某的上述情况是清楚知悉的,医院除应对患者进行基本的精神疾 病治 疗外,还应对其采取与其病情、自理能力相适应的看护、治 疗义务。
⏯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张某入住被告医院时,医方对张某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张某不存在肺部异常,而张某死亡原因是重症肺部感 染、心功能不全、出现呼吸循坏衰竭死亡。同时,从在卷证据显示,在转院前,近10天时间均无任何查房记录、体温检测记录,由此可见,医方对患者病情并未尽到密切的观察注意以及采取相应治 疗措施的义务。
⏯A医院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应承担主要责任,酌情确定责任比例为80%。判决其赔偿患方经济损失728917.3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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