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律师说法#
这一案件在我国拐卖人口案中极具代表性,是个典型案例,一审判决后,二审没有当庭宣判。当电影《失孤》的感人故事走出银幕,成为现实生活中一场惊心动魄的司法战役时,每一个关注此案的人都被深深地震撼和牵动。
8月22日下午,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去年12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人贩子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唐立霞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我国并没有贩卖人口罪,贩卖人口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量刑,最高可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走,重的10年以上的有期,无期,轻的3年以下都有可能。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按照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并规定了八项情节严重的表现。其中,“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就够上了死刑,那看这个案件,显然犯罪分子已经够上这一条的规定,这就看法院如何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