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可以退房退款背后##律师说法#
这一事件意味着买楼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保护,不再被当作韭菜随便割了。有些人积攒了一辈子钱买一套房,结果遇到烂尾,如果不妥善解决,如何让他们生存?
最近,南京市一个烂尾楼盘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退房退款。对于全国苦苦等待出路的烂尾楼买家们而言,这起案例让他们看到了一丝希望和曙光。
南京市这起烂尾楼退房退款案例,其特殊意义在于,这是我国第一次由政府出面解决烂尾楼危机,不仅帮老百姓解决了重大的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对于我国化解烂尾楼问题也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思路。
最近,最高法院出台了一则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烂尾房的优先受偿权。根据这份司法解释,消费者的受偿权被赋予了最高优先级。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楼盘出现了烂尾情况,而购房者已经支付了款项,那么他们有权优先获得退款或其他补偿。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有望解决烂尾楼问题带来的困扰。
在过去,烂尾楼问题往往是一场复杂的权益博弈。建筑商、银行、消费者等各方利益交织,很难协调解决。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往往优先要求受偿,而购房者却被迫等待。然而,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购房者的优先受偿权,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路径。
对于购房人来说,开发商虽然同意退房退首付,但是开发商“仅退房款,无按揭贷款利息补偿”这对购房人来说,也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经济损失。
无论怎样,南京这一烂尾楼退钱事件算是开了一个好头,能让买楼的老百姓保住一些自己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