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有三所高校调查师德问题##律师说法#
事发比较集中,高校一下子又坐在了火盆上,在三伏桑拿天受着舆论的抨击。
高校失德教师的每一次网络登场,都能够掀起舆论的暴风骤雨。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三所高校通报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在国内高校中存在类似情况的共性是:导师性骚扰学生的行为基本处于隐蔽状态,学生不敢举报。高校性骚扰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高校对教师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没有进行严格的界定,不够透明。
性骚扰本质是一种性别歧视,体现的是两性权力不平等关系,而不是简单的异性相吸,更不是爱情。
斩断校园性骚扰黑手,需要明确道德和法律的双红线,既要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长效机制,将“零容忍”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形成日常监管机制,还要从法律层面,打击、震慑校园性骚扰行为,让别有用心者不敢伸手,让伸黑手者必受严惩,让学生们有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我国《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所以,校园性骚扰不是新问题,但却要纠正旧误区:性骚扰不只是师德问题,还是严肃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