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格里拉,37岁女子与人在路边的避雨棚内自愿发生关系,后被丈夫发现。女子灵机

糖糖漫语 2024-05-05 23:26:34

云南香格里拉,37岁女子与人在路边的避雨棚内自愿发生关系,后被丈夫发现。女子灵机一动,谎称被人强奸,担心丈夫不信,还去报了警。结果悲剧了,最终事情败露,被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悉,1年多前,80后女子七某与男子恩某在一小区对面路边的避雨棚内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丈夫发现。

七某或是担心丈夫责备,向丈夫谎称被恩某强迫,或是担心丈夫不信,随后又报了警。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由于七某和恩某确实发生了关系,且七某事发当日便报了警,警方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以涉嫌强奸罪对恩某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恩某刑拘。

《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恩某被刑拘11天后被批准逮捕。

大概又过了1个多月,七某或许是良心上过不去,又向公安机关投案,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虽然如此,但是也不是说七某说什么就是什么,警方又对七某所说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确认恩某确实被七某冤枉后,将恩某释放,后撤案。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七某为了自己的利益,诬告恩某,不仅让恩某被错误羁押近2个月,严重损害了恩某的合法权益,还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

因而,对恩某撤案的同时,警方以“诬告陷害罪”对七某进行立案调查。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再加之自愿认罪认罚,又取得了恩某的谅解。

当地检方对其提起公诉时,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案件开庭审理时,七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方的建议,最终判处七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0 阅读:25
糖糖漫语

糖糖漫语

日常更新国漫精彩内容,感谢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