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男子为了避免自己死后,房屋财产便宜了外人,特意立下遗嘱:如果妻子不改嫁,房子就归妻子所有,如果妻子改嫁,房屋将由侄子继承。让男子没有想到是,自己才死了不到半年,结发妻子就领着一个男人,住他的房、睡他的床,甚至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侄子看不下去,一纸诉状将婶婶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无锡锡山区人民法院)
躺在病床上的王明辉,自知已经时日无多,望着在身边照顾自己的美娇娘,心情一下子低落起来。
如果自己就这么撒手离开,留下妻子一人可该怎么办呢?
不过只一会的功夫,王明辉便自嘲起来:自己的妻子虽不能说长的俊俏,但是也足够耐看,保不齐自己走了之后,便会寻一个好人家。再加上俩人结婚多年无儿无女,更是给妻子找“下家”提供方便。
一想到自己死后,有可能会有其他的男人,住他的房子、睡他的床,还抱着他的老婆,王明辉决定要做些什么。
没过多久,王明辉便撒手人寰。葬礼上,妻子哭的稀里哗啦,现场的群众无一不为之感动落泪。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丈夫去世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妻子便又找了一个男人,比王明辉所担心的还要严重,不仅住了他的房、睡了他的床,自己的老婆还跟别人生了个大胖小子。
就当妻子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候,王明辉的侄子登门了,要求婶婶搬出房屋。
原来,王明辉始终放心不下,便偷偷立下遗嘱:如果妻子始终不改嫁,那么自己的房屋就归妻子所有,如果妻子改嫁,那么房子就归侄子所有。
听完侄子的话,妻子也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说道:王明辉真的是好算计!
不过妻子打定主意不搬走,任凭侄子说破天也不为所动,侄子不忍叔叔一辈子的辛苦,最终便宜了外人,最终决定将婶婶告上法庭。
王明辉这种看似“保险”的行为,实际上非常自私的举动,已经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法院认为,王明辉所立遗嘱,对妻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损害,故判决遗嘱无效。另根据遗产继承规定,妻子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最终法院判决:妻子合法继承一切遗产,侄子无权进行干涉。
最后自知理亏的侄子,服从了法院的判决,没有提起上诉。
有人说爱情是无私的,也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可是无论是自私还是无私,都不应该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更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黑土地
主要还是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吧
用户10xxx19 回复 04-06 11:16
一样不行,除非死前做好财产分割,不然光凭禁止妻子再婚这条,已经违反人权,遗嘱一样会被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