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男子得了重病,不想活了,为了防止妻子将财产带走,他将170万作为遗产留

一场军场梦 2024-04-01 10:03:32

福建厦门,男子得了重病,不想活了,为了防止妻子将财产带走,他将170万作为遗产留给妹妹,男子不在之后,妻子发现小姑子把钱拿走了,就上门讨要,谁知小姑子又把钱给了婆婆,妻子更是无法把钱要回来,她只好起诉小姑子和婆婆,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厦门海沧区法院) 夏言看着床的另一边,空荡荡的,悲伤的情绪再次涌上来,她痛哭流涕,她真的永远失去丈夫了。 回想起和丈夫王勇的美好时光,她怎么也没想到,丈夫为了不拖累她和儿子,竟然选择结束自己的性命,丢下她一个人,面对生活的重任。 她责怪自己,怎么没有发现丈夫得病之后的情绪,怎么没有发现丈夫已经不想留在世界上了。 如果她发现丈夫的情绪不对,她一定会劝丈夫好好治病,有什么磨难,夫妻俩一起面对。 但现在,一切都为时已晚了,丈夫一句话都没有留给她,就这样抛下她和儿子走了。 再次流干了眼泪,痛苦的她,想到儿子还小,现在没有了父爱,不能没有母爱,她只好打起精神来,好好抚养儿子。 夏言知道,虽然丈夫患了病之后,花了不少钱,但丈夫还是存下不少钱的。 前些年,丈夫为了让她和儿子过上幸福的日子,很努力地创业,生意也是蒸蒸日上。 也正是那些努力,他起早贪黑,任劳任怨,也积劳成疾,才导致得了重病。 想到这里,夏言打算,把丈夫的钱拿出来,好好为自己和儿子规划,好好抚养儿子长大。 谁知当她查看丈夫的存款时,竟然发现里面的存款为零,她觉得丈夫不可能一分钱不剩,于是她就进行了调查。 结果发现,有一笔170万的存款被小姑子给转走了。 一想到这笔钱,是丈夫辛辛苦苦挣来的,是留给她和儿子的,于是她就找小姑子要回这些钱。 谁知小姑子的一番话,让她心都碎了。 小姑子说,她哥哥在世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时日不多了,所以就留下遗言,把全部的遗产留给她,就是让她保管好钱,抚养侄子长大。 夏言这才明白丈夫的意思,原来丈夫防着她,就是担心她会改嫁,会把钱都带走,所以才把钱留给妹妹。 但夏言不甘心,钱虽然是丈夫挣的,但这其中也有自己的一半,不能让小姑子就这样拿走了,于是她态度坚硬,坚决让小姑子把钱拿出来。 谁知这时小姑子又说了,那些钱她早就转给她母亲了,现在她哥哥不在了,这笔钱就应该由她母亲来支配,到底是母亲用来养老,还是用来抚养孙子,都是由她母亲说了算。 夏言听了,心里更不舒服了,于是就找到婆婆。 婆婆却说,现在她儿子走了,以后也没人给她养老了,夏言迟早要嫁人的,这笔钱她得保管好,她要好好抚养孙子。 夏言听了婆婆的话,终于心灰意冷了。 原来不但小姑子和婆婆,就连去世的丈夫都把她当外人,一家人都防着她,就担心她卷着这些家产跑了。 可明明170万也是有她的一半的,婆婆和小姑子就这样霸占着,她不服气,于是她就起诉了小姑子和婆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夏言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第一、夏言的小姑子说,哥哥留下遗言,这170万留给她,那么这遗言是否合法有效? 实际上,如果夏言的丈夫,留下来的170万,如果全部是他的婚前财产,那么他是可以留下遗嘱,全部给他的妹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但是,这170万是夏言和丈夫结了婚之后存下来的,也就是这些钱是他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勇是无权单独处分这些财产的。 第2、 因为这170万是夏言他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她也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这170万当中,有85万属于夏言的,小姑子和婆婆都无权继承。 第3、 除了夏言可以拿回自己的85万之外,属于丈夫的85万,这里的继承也有她的一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如果小姑子没有拿出有效的遗嘱,那么属于丈夫的这部分遗产,她和婆婆还有儿子可以平分,她还可以获得28万。 因此法院判决,婆婆需返还113万给夏言。(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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