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广东梅州,已婚男子和情人同居生孩子,被妻子抓到,妻子要求男子给15万作为出轨补偿,男子给了3.8万之后,他不干了,这时他却发现家中13岁的大儿子也不是他,夫妻俩闹上了法庭。
(来源: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丈夫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回家了,陈诗雨心里很是不舒服,和他结婚13年了,都是她一个人操心着家里的事。
不仅要照顾儿子,还要照顾公公婆婆,而丈夫一年到头也不回家几天,老是工作忙,她实在是支撑不住了,决定去找丈夫谈一谈,让他担起家里的责任。
来到丈夫张涵的店里,却没想到眼前的一幕让她火冒三丈。
“爸爸,你陪我玩一会儿。”只见一个幼小的孩子奶声奶气地喊着张涵。
张涵一听,一脸慈祥地抱起了小孩,旁边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子,正趴在张涵的肩头上。
这简直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看到这一幕,陈诗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冲了进去就和情人扭打在一起。
张涵一看,是妻子找上门来了,他和情人多年的事情终于被她知道了,他紧紧护住情人。
陈诗雨打不过他们两人,就报了警。民警一看,这只是家庭的情感问题,于是就做了调解。
张涵当时表示,可以签协议,愿意和情人断了联系,孩子交给情人抚养,他回归家庭,并且为了弥补这些年的愧疚,他答应给陈诗雨15万作为出轨补偿。
陈诗雨看到丈夫浪子回头金不换,当时就签了协议,拿了丈夫给的3.8万元。
陈诗雨以为,丈夫会说到做到,再也不会像过去的十几年,两人过着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
谁知,张涵给了陈诗雨3.8万之后,后悔不已,离开了情人之后,他更是思念母子俩。
就在这个时候,由于他经常在家里,邻居看见他,就经常开玩笑地说,怎么他的儿子越大越不像他。
张涵本就是对感情不忠的人,他自然也不信任妻子,毕竟这十几年他很少在家。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他决定和大儿子做鉴定,结果鉴定出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
自己养了十三年的儿子,竟然也不是自己的亲生的。
原来在自己和情人刚交往的时候,妻子也做了别人的情人,还生了一个儿子,让他蒙在鼓里。
张涵发现这个秘密,自然做不到视而不见,他决定要和妻子离婚,拿回抚养费,拿回那3.8万的出轨补偿,他要和情人母子俩过日子,他起诉了妻子。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此事?
1、张涵的诉求,要求陈诗雨返还这些年的抚养费。
张涵认为,儿子既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应该由妻子和他的生父抚养,这些年自己付出的抚养费,陈诗雨就应该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张涵认为,自己已经养了十几年大儿子,这些年自己付出的抚养费,妻子应当返还给他。
除此之外,由于妻子也出轨他人,那么自己给妻子的那3.8万的出轨补偿,妻子就应当返还,因为妻子也对他造成了精神伤害。
而他们的婚姻早就已经名存实亡,自己这些年来一年也不回家几次,两人早就没有感情,分居早就不止两年了,应当给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和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现在他和妻子之间双方都出轨,证明他们的感情早就破裂,所以应当判决离婚,因此应当返还抚养费以及返还3.8万的出轨补偿。
2、陈诗雨愿意离婚,也愿意抚养自己的孩子,但是他要求张涵承担全部抚养费,对于那3.8万的出轨补偿费,他认为是丈夫按照协议书所支付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退回。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因此张诗雨坚持不退还那3.8万元。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涵夫妇已经双方出轨,婚姻名存实亡,早就分居两年以上,并且双方同意离婚,判决支持张涵离婚。
至于陈诗雨的孩子并不是张涵的亲生孩子,所以陈诗雨应当返还这些年的抚养费。
至于那3.8万,双方已经签订协议,双方都同意,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陈诗雨不需返还。
夫妻间本就应该相互忠诚,如果夫妻间没有忠诚,那么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