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在银行里大声吵闹,情绪激动,自己买房贷款117万,月供8000,还了七年,本金竟然一分没少,七年还的全是利息 ! 男子向银行讨要说法,银行调出贷款合同,竟然和男子手中的合同不符,等额本息被改成了先息后款。银行表示:和自己无关 !
在南京的一家银行,一名男子怒气冲冲,高声喧哗,声称他在过去的七年里一直在支付房贷利息,而本金一分钱也没减少。这起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男子名叫蒲先生,于2013年在南京购买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
因资金不足,他与银行签订了一份为期20年的组合房贷合同,其中包括117万元商业贷款和30万元公积金贷款,约定年利率约为4.2%,并以等额本息方式进行还款,每月还款额为8092.95元。
然而,当蒲先生在查看自己的征信报告时,竟发现已还七年的房贷本金依然是117万元,没有丝毫减少。对此感到震惊和不解的蒲先生,怀疑银行擅自更改了合同条款。
蒲先生向银行求证,但银行方面却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而是归咎于一位已离职的工作人员的过失。
尽管如此,银行还是提供了当时的贷款合同,结果发现合同内容确实与蒲先生手中的版本不符。原本约定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竟然变成了先息后本。
据蒲先生描述,在他开始还贷的前两个月,每次都会存入9000元,但银行每月只扣除了四五千元,之后他便每月按时足额存钱,而银行也按此金额扣除。
对于还款方式的变化,银行曾发送过提醒短信,但蒲先生并未注意,他认为如果有差额,可以从中扣除。然而现在的情况却是七年时间里他支付的全是利息,本金仍未还清。
银行方面的负责人表示,这种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是消费者同意的,意味着消费者只需要先支付利息,待借款期满后再一次性偿还本金。
但蒲先生却坚决否认这一点,表示自己从未要求银行更改还款方式。
蒲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现在的还款方式计算,他将比原计划多支付给银行30到40万元的利息。他对此深感不满和愤怒,认为银行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要求银行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补偿。
然而,当蒲先生要求面见当年为他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时,银行方面却告知该员工已经离职且无法联系到。这种处理方式让蒲先生更加不满。
针对这起事件,有相关法律规定称,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做记录。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改合同内容,则构成违约,需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目前,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表示,他们将在近期提出一个处理方案,并与蒲先生进行协商解决此事。 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银行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思考。
银行作为一个敏感的金融机构,其工作人员的每一个操作都可能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希望银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用户18xxx47
有问题了,就说己离职了
萝卜 回复 02-18 20:55
那不是更好,合同作废 就此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