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事咋这么难!”一男子到某市级机关去办事,结果先后被三个保安拦住“审问”,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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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07:29:02
“办个事咋这么难!”一男子到某市级机关去办事,结果先后被三个保安拦住“审问”,又是盘问,又是登记一大堆信息,还给工作人员打了三次电话才终于来到办公室。男子:觉得自己像个受审的犯人一样。
(案例来源:乖巧微风RX3)
天高云淡,虽然已是冬季,但阳光依旧温暖,照耀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男子李阳早早起床,收拾好资料,穿上他那件朴素的保暖衬衣,把自己打扮的非常精神,今天,他要去市政府某部门办一件重要的事情。
经过之前的多方努力协调,李阳的公司终于拿下了某部门的一个项目,现在需要进一步对接,签订合同就可以落地实施了。这个项目对李阳而言,至关重要,他不敢马虎。
驾车来到市政府门口,几座大楼威严的伫立的那里,让人看着就心生敬畏。周围的绿化整齐有序,仿佛也在展现着市政府的庄严肃穆。
“要是能在这里上班该多好啊!”李阳心中暗暗的羡慕到。可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李阳对这里瞬间充满了反感。
李阳提着资料袋,走到市政府院子的大门口。还没踏进大门,就被一个魁梧的保安过来拦住。
“你找谁?办什么事?身上带没带刀具什么的吧?”这个保安的语气非常强硬,目光如炬。说话间,还用他严肃的眼神盯着李阳。
李阳心里一惊,尽量保持平静,回答道:“我来找某某工作人员对接一些项目的事,只带了这些资料,没别的东西。”
保安听后,检查了李阳的资料袋,觉得没什么问题。但还是没有放行,而是让李阳给这个工作人员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李阳非常配合的拨打了电话,可是响了好几声还没人接听。李阳的心中有点恐慌,这不接电话怎么进去啊?
无奈的李阳再次拨通电话,这次终于接通了。保安静静的听着,确认完以后,终于放行了。然而,这只是开始。
李阳刚刚进入办公大楼,大厅的保安站在大楼的入口处,对李阳又是一次详细的“审问”。确认完以后,要求李阳出示身份证并在来访接待登记本上详细登记了李阳的个人信息。
这个保安没有那么魁梧,但却非常细心,他仔细登记了李阳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甚至连子女所在学校都详细的登记下来。
这一刻,李阳感觉自己的尊严像是一粒尘埃,随时可能被风吹走。他只是来办个事,需要盘查这么详细吗?
然而事情还没结束,李阳来到办公楼的6楼,刚出电梯,又被楼层的保安拦住。
这个保安与他之前遇到的两个保安并无不同,一样的铁面无私,一样的让他感到压抑。他再次被盘问:“来办什么事?找谁?并且再次要求李阳打电话确认身份。”
一次次的盘问,让李阳的耐心渐渐失去了。他的心情从原本的期待与不安,转而变为无奈与挫败。
他尽力压住心中的愤怒,去回答每一个问题,内心充满了不舒服的感觉。他感觉自己像个罪犯,尊严被一层层剥离。
经过这一系列的盘问和确认,李阳的耐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当他终于见到办事的人时,他已经内心疲惫,也增加了几分伤感,仿佛承载了所有的挫败。
李阳想不通的是,就是简单的办个事,为什么进个大门都要这么费劲?是害怕办事的人心怀不轨?还是有别的担忧?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机关事业单位出于安全考虑,设立保安并不违法。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0条第1款规定: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
生活中,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都有保安人员值守,我们也是司空见惯的,这些地方设立保安是为了维护秩序,确保安全,并无不妥。
但是,李阳办个事,却遭到三重保安的盘查,确实有点过于严苛,这是不是对保安资源的一种浪费呢?
2、保安的职责是维护安全稳定,这三名保安做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2条第4款规定:保安人员的职责: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置。
这几个保安人员这么爱岗尽责,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前来办事的人,这么过于详细的盘查只会增加办事人员的反感,增加办事流程的繁琐程度。
也许保安也是身不由己,有他们自己的职责规定,这件事值得该部门深思,是否应该简化一下流程,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
3、门口保安检查资料可以,但是无权搜查李阳的身体。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保安人员有值守和检查的权利,但是没有搜查他人身体的权利或者扣押证件的权利,这个权利只能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李阳的遭遇反映出老百姓办事难,也许这只是个例,但也值得我们反思: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方便老百姓办事?(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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