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跌入谷底的感觉?”陕西汉中,男子把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了新婚妻子名字,只为

搞笑之家 2023-11-22 00:13:56
“云端跌入谷底的感觉?”陕西汉中,男子把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了新婚妻子名字,只为博得美人一笑,万万没想到,半年后,两个人就离了婚,妻子本以为顺利分得房产一半,男子心有成足地说:你想美事?我的房,你一分都没有!结果他也傻眼了! (案例来源: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曲翱的人生悲喜都源于瞬息万变的婚姻,闪婚闪离,人财两空,对他来说,就像是命运赠予他的一场悲喜剧。 曲翱年轻帅气,有好的家庭和工作,并且买好了房子,可感情上却一直没对上眼缘,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父母的催促,亲朋的追问,让他也不胜其烦。 一次朋友聚会,曲翱与朵嫣的相识,如同一场精心编织的梦,他被阳光般的她所吸引,而她也如和煦的微风般,吹走了他的孤独与压力。 他们的爱情的洪水,来势迅猛,无法阻挡。他们享受着爱情的甜蜜,期待着未来的美好。 得知儿子有女朋友了,曲翱的父母急不可耐地催他们结婚,好让他们早些抱上大孙孙。 还沉醉在爱情里的两人,还没享尽花前月下的甜蜜,美食诱惑的香甜,山水间的美景,就被催婚。 曲翱的突然求婚,的确让朵嫣很是吃惊,为表达诚意,曲翱提出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写上朵嫣的名字。 他的做法让朵嫣很是感动,她欣然地答应了曲翱的求婚。 当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原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就此开始。 可婚后,爱情的激情被生活中锅碗瓢盆的琐杂击的粉碎,如同冰冷的雨水,将他们的爱情淋湿。 相处时间短,缺乏了解就一时冲动步入婚姻,生活归于平淡,让两人的性格秉性都显露出来,时而因小事就互相指责和争吵。 半年后,朵嫣提出离婚,曲翱的心像是被重锤击中,瞬间变得冰冷。 他们曾经的爱情,如同燃烧的火焰,现在已经变成了灰烬。 面对房产分割的问题,他们更是如同仇敌一般,互相攻击。 朵嫣认为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这套房产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 曲翱却说这套房产是自己婚前全款购买,是他的个人财产,与朵嫣无关。 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解析这件事呢? 1、曲翱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朵嫣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均分? 婚前房婚后加了老婆名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婚后加了老婆名,离婚时能对半分,只要双方能够协议一致。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只要双方就平均分割房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二人可以按照协议结果对房产进行平均分割。 朵嫣认为,既然曲翱承诺并愿意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房子已经成了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就应该一人一半。 2、曲翱认为房产是他婚前全款所买,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加了朵嫣的名字,也不应该分给朵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309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曲翱房子,即便是婚后加上了朵嫣的名字,法律上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也不意味着离婚时要平分房产,应当根据两人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来确定份额。 这套房产是曲翱婚前全款购置的,他有证据证明。而朵嫣没有出一分钱,她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她对于房产有贡献。 3、那么,法院审理判决结果是怎样的呢? 朵嫣表示,曲翱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就是把房产赠予她。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朵嫣并拿不出证据证明曲翱有赠与的意愿。因此,她提出的曲翱赠予她的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就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结合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等因素作出裁决:酌情判决曲翱分得80%的份额,朵嫣分得20%的份额。 这场闪婚闪离的闹剧,最终在法庭上落下帷幕。然而,这场闹剧带给他们的,除了疲惫和痛苦,更多的是对人生的反思。他们曾经的挚爱,已经变成了彼此的陌生人。他们的爱情,如同春天的雨水一般短暂而虚幻。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爱情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有多少婚姻能够抵挡住生活的琐碎?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和悲哀。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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