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司机在车库门口遭到3名歹徒抢劫,8万元现金和很多终于票据被抢,女司机猛

搞笑之家 2023-11-22 00:11:32
广东,一女司机在车库门口遭到3名歹徒抢劫,8万元现金和很多终于票据被抢,女司机猛踩油门,一路狂追,万万没想到,竟然将三名歹徒撞飞,其中一名当场死亡。女司机属于正当防卫吗?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环球文摘) 天还蒙蒙亮,荣庆霞便起床,很快收拾好东西后,提着包和文件去车库开车,她有笔很重要的生意要谈。 这几年,才三十来岁的她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广阔的人脉,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风生水起,大房子也换了,豪车也买了,是个妥妥的成功女性。 但急匆匆的她,根本就没注意到,危险已悄悄逼近。 她刚把车从车库开出来,两名年轻小伙竟挡住了她的去路。他们二人手持铁棒和钻头,分别站在她车的左右,见旁边没人,不由分说便用铁棒敲击车窗。 荣庆霞哪里见过这么惊恐的一幕,她吓得不知所措,狂喊救命,并使劲按着车子的喇叭。 但不巧的是,因为天太早,周围并没有几个行人,所以,她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那两名男子一脸狰狞,动作很快,几下就把车窗砸开,然后其中一人一把就揪住了荣庆霞的头发,突如其来的疼痛让她浑身颤抖。 她和歹徒拼命拉扯,但女人的力气哪能跟男人比,她毫无还手之力,歹徒越抓越狠,她不得动弹,过程中还弄坏了她的眼镜。 而另一歹徒则从另一边,趁机拿走了她放在副驾驶的手提包。 得手之后,两人赶紧跑到不远处,没想到,那里早早就有同伙在接应,三个人骑上摩托车疯狂逃窜。 因为手提包里有8万多块现金,还有很多生意票据,非常重要。所以荣庆霞顾不上满脑袋的疼痛,而是决定猛踩油门追击歹徒。 因为车库门口只有一条直路,旁边都是高楼,所以劫匪只能往前逃,没有其他岔道口可以走。 荣庆霞抓住这个机会,眼看着要把劫匪追上,没想到,他们竟直接将摩托开到了道沿上。 她急了,没有多想,也踩足油门跟了上去,结果,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车子撞烂了护栏,直接冲向3名劫匪,三人瞬间被撞飞,其中一个伤势过重,当场去世。 荣庆霞慌了,她本来只是想把摩托车撞倒,抢回自己的手提袋,并不是想伤害人,但是因为眼镜坏了,她看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才酿下惨祸。 她赶紧报警,警察赶到后详细调查了此事,荣庆霞也积极配合。 事后,当地法院审理认为,两劫匪以暴力手段抢劫财产,数额巨大,构成了抢劫罪,因为赃款已经追回,两人认错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处理。 最终,依法分别判处两名劫匪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000元和11000元。而荣庆霞属正当防卫,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两劫匪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法院最终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三名男子共同实施了抢劫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三名男子共同抢劫荣庆霞的8万元,已经达到了抢劫数额巨大,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这也是最后法院对二人分别判处了十二年和十一年有期徒刑的依据。 2、荣庆霞开车撞倒三名男子,构成正当防卫的依据是什么?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第6条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三名男子抢完钱逃跑,这一抢劫行为并没有终止,而且三名男子随时有继续侵害的可能。 这种情况下,荣庆霞为了追回自己的8万元损失,开车追击完全合情合理。 而且在受到侵害,眼镜也没有,内心恐慌的状态下,驾驶车辆造成事故是非常容易的。 荣庆霞面对不法侵害,敢于作斗争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 3、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开车撞死人了,难道还不是防卫过当吗? 《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抢劫、杀人等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受害人有无限防卫权,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 这也是鼓励我们,要勇敢的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共同打击犯罪,才能让犯罪行为无处遁形。(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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