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管理中,我们既追求秩序,也珍视信任。以下关于请假与出差的规定,旨在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确保每一位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一、 核心原则:程序先行,事后补办是例外
所有教职工因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病假、事假或出差等原因需要离岗,都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我们理解生活的复杂性,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确实无法提前办理的,也应于事后1天内及时补办,这是对学校管理最基本的尊重。
二、 通用流程:环环相扣,清晰明确
我们的请假与出差流程设计力求严谨,确保每一步都有据可查:
审批先行:任何请假(含机动假)都需首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批准。
校长室复核:凭已获批的《请假单》至校长室进行最终申请确认,并由办公室统一备案,完成闭环管理。
机动假特别提示:若在上班前申请机动假,教职工在返校后须及时打卡,作为假期结束的考勤依据。如无打卡记录,学校将参照当日下班时间进行考勤。
外出凭条: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必须从办公室领取“机动假出行条”。离校时交予门卫,返校时在条上填写准确时间并交回办公室备案。这是您合规外出的凭证。
归档备查:所有经批准的《请假/出差审批单》最终由办公室统一归档,作为重要的考勤与人事资料。
三、 审批权限:权责分明,分级负责
我们实行清晰的分级审批制度,确保管理到位:
普通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校长最终审批。
部门负责人:请假则须直接报请校长审批。
统一要求:所有请假必须提前办理。在完整手续办结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校。为保障管理效率,请假最短时间为半天,不设小时假。
针对不同假别,审批流程同样细致:
婚假、产假、看护假:需经年级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逐级审批。
丧假:流程同上,确保在悲痛时刻能得到学校的及时关怀与支持。
病假: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普通员工由年级负责人初审,年级负责人本人则由主管领导初审,最终均需校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并向办公室报备。
出差:与婚假等流程一致,需经本年级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逐级审批。
四、 特别提醒:销假与旷工,红线不容触碰
必须销假:假期或出差结束后,教职工必须按时返岗,并由本人按原报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这是确认您恢复正常工作的关键一步,未办理销假者,将按旷工处理。
程序至上:凡未按规定完成全部审批程序而擅自休假的,无论事由为何,一律按旷工论处。
五、 旷工的明确界定
为维护公平,以下行为均属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手续私自外出。
续假未获批准或假期届满未办续假而擅自不到岗。
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特别强调,打卡后出校门必须凭“出行条”,并按规定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以虚假理由或材料申请休假。
全天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有效请假或补签记录。
六、 打卡制度:考勤的基本依据
学校实行上、下午各两次的打卡制度。打卡记录是考勤管理最基础的依据,请各位同仁务必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