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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热门小学片区入学政策变了,房产持有不满三年可能被统筹!

天津市小学入学政策调整区域汇总河东区适用于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

天津市小学入学政策调整区域汇总

河东区

适用于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

1.本通知实施前(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已持有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按规定在上述学校正常登记入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其适龄儿童方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和平区

2025年及以后入学,须持有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持有房产不满三年,确因特殊实际困难,适龄儿童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入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在区内统筹安排。

生态城

本通知实施后,生态城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户籍学生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房产为生态城存量住房(二手房)的,房主须持有该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房产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宁河区

1、自2024年开始,城区(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区片小学不再招收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除外)。

2、城区(芦台街、桥北街)户籍“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即户籍地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城区(芦台街、桥北街)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即户籍地与房屋产权证不一致的,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

4、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街或桥北街均无自有产权住房,需开具《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直接到芦台二小报名。

5、从2024年起,芦台街所属学区片适龄儿童入学,户口迁入时间截至全市小学一年级统一报名时间。户口迁入时间晚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海教园南开学校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入学及转学的海棠街(海教园)户籍学生。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家庭,其学生申请入学及相应年级转学时,截至当年8月31日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新购房产为海棠街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的,不受持有三年限制;

3.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房产(含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家庭,海教园南开学校仅接收其一年级入学和七至九年级转学学生,不再接收二至六年级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二至六年级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至津南区其他街镇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