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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酒后跳楼身亡父母索赔68万#【广东14岁少年为父庆生,酒后跳楼身亡!
#14岁少年酒后跳楼身亡父母索赔68万#【广东14岁少年为父庆生,酒后跳楼身亡!父母向房东索赔68万余元,法院判了】#14岁少年酒后坠亡父母索赔被驳回#为父亲庆祝生日,14岁少年小叶与家人聚餐饮酒,此后出现情绪激动、打砸东西等行为,其家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医生到场后,小叶抗拒就医,后自行爬上客厅窗台并从窗户跳下死亡。事后,小叶父母认为案涉房屋窗户未安装防盗网,且窗台高度只有1.01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起诉房屋出租人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一审法院查明:叶某、黎某向某公司承租位于广州白云区某小区20栋4楼的房屋。2024年8月22日晚,叶某、黎某的儿子小叶(出生于2009年9月)与家人一起饮酒后,出现情绪激动、打砸东西行为。急救医生到场后,小叶抗拒就医,后自行爬上客厅窗台并从窗户跳下死亡。叶某、黎某主张案涉房屋窗户未安装防盗网,且窗台高度只有1.01米,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某公司确认其窗台高度1.01米,认为该高度未违反国家规定。一审法院调取了事发后公安对小叶的亲属所作的询问笔录。小叶哥哥在接受公安询问时陈述,席间小叶喝了两杯一次性杯的白酒,还与他人一起喝了半打瓶装啤酒。小叶意犹未尽想叫大家猜拳喝酒,大家没理他,他就突然去厨房拿刀。母亲拦住他,堂哥抢了刀并抱住他,但他还是到处摔东西。家人拨打120后,工作人员到场称小叶只是喝醉了。“我们抓着他都有点累了,就松开了他,他就立马往阳台上跑,纵身一跃在4楼跳下去了……”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作为出租人,已履行提供符合安全标准房屋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亦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悲剧系由小叶自身的不当行为及其监护人的严重监护失职共同导致。叶某、黎某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叶某、黎某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来源:深圳政法、裁判文书网
【#司机称被超车喇叭声震聋索赔12万#】#大车超车按1秒喇叭被旁车索赔12万#据
【#司机称被超车喇叭声震聋索赔12万#】#大车超车按1秒喇叭被旁车索赔12万#据报道,昌吉一名大巴司机超车时短暂鸣笛,被旁车司机以造成爆震性耳聋、永久性耳鸣为由索赔12万余元。近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因无法证实鸣笛与听力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4月,申某某驾车行驶途中,一辆大客车从右侧超车并短暂鸣笛,时长约1秒。申某某称,在半封闭车厢内,该鸣笛引发强烈共鸣,导致双耳剧痛。次日他就医被诊断为爆震性聋、耳鸣,后续治疗产生数千元费用。随后,申某某将涉事客车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案件审理中,争议核心集中在损害与鸣笛行为的因果关联。申某某提交诊断证明与行车记录仪视频,但未能提供关键专业证据:既无鸣笛分贝检测报告,也无司法鉴定意见,无法证实该声响达到致聋强度,亦不能排除个人长期高音量用耳、车内噪音环境等其他致损因素。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仅能确认申某某存在听力受损及客车短暂鸣笛的事实,但无法认定二者存在直接、唯一的因果关系。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需完成行为与后果关联性的初步举证,本案中原告举证不足,索赔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终审驳回申某某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青岛新闻网)
“在金钱面前,亲情啥都不是!”河南开封,男子去世,留下49.7万的赔偿金,他的5
“在金钱面前,亲情啥都不是!”河南开封,男子去世,留下49.7万的赔偿金,他的5个姐姐商量,这笔钱是弟弟拿命换来的,谁都不能花,谁都不能用,给母亲留作养老金。10多年后,老母亲需要用钱,姐妹几人去取钱,却发现卡上只剩下不到12万了,查看流水后发现,赔偿金前脚到账,后脚就被大姐分两次取出36万。姐妹几人怒了,向大姐讨要说法,大姐却要和她们断绝关系,还撂下话:往后母亲生不管、死不葬,她一概不负责。姐妹几人寒了心,找来媒体介入,没想到,大姐夫又给出不同说法。我记得那天银行显示屏上,数字“49.7万”还在闪烁,紧接着两笔巨额取款像刀一样划掉,屏幕只剩下不到12万。那笔钱,原本是弟弟意外身亡后,依法获赔的唯一遗产,五个姐姐在案发不久的会议上立下血誓:全部留给年迈的母亲,不能“一点儿也动”。这口头约定成了他们十余年间的情感锚点,也成为后来冲突的导火索。事实本身很简单:2017年12月,赔偿金一次性到账。大姐和她的丈夫在当天分两次提走了36万元,余款不足12万元。兄妹们多年将母亲的生活和医药费全压在大姐身上,金额的缺口在母亲病情急转直下时暴露。其余四位姐姐匆忙去银行查询流水,才发现了这笔“失踪”金额。是的,数字没有说谎——36万元真的被提走了,却没有任何解释。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大姐不是道歉,而是把话撂在桌面上:以后母亲的生、死、葬她全不负责。这句话像寒风掠过,瞬间把姐妹之间的信任冰封。四位姐姐只好找媒体伸张正义,记者的介入让事态公开化,却只换来大姐夫的另一番说辞:他们当时只想把钱分给大家,后来忘记说明,账本上每一笔花费都有记录。是的,账本出现了,却没有归还的痕迹。法律角度也很清晰。《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大姐私自占用专用于母亲养老的资金,已经违反了法定的赡养义务。四姐妹完全可以走法院渠道,要求返还那36万元,并强制大姐履行赡养责任。案件的法律路径就在这里:起诉、返还、监督执行。但这场纠纷并非单纯的法律博弈。把它放进博弈论的框架里,弟弟的赔偿金本是一笔共享资源,五姐妹的约定形成了零退出的信任合作协议。大姐单方面取走大额资金,相当于在合作网络中投下了背叛的炸弹。随后四姐妹的质疑和媒体曝光成了“惩罚”阶段,而大姐夫的解释则是试图修复合作的信号,却因为缺乏透明度而失效。若没有外部的法律强制,信任的恢复几乎不可能。舆论的力量在此起了关键作用。媒体曝光后,社交平台上弹幕一片:“血汗钱被抢”,不少网友呼吁法院介入。舆论的监督让案件从家务事升级为公共议题,进一步推动了地方政府对农村家庭养老金监管的关注。若法院最终判决强制返还,既是对这起家庭纠纷的司法解决,也可能成为类似案件的示范,提醒更多家庭在提前签订书面协议、设立专用监管账户。调解结束时,大姐夫在记者面前摊开账本,逐笔核对每笔支出,并承诺轮流照顾母亲、共同分担费用。表面看似和解,却留下了监督的空白。没有法院强制执行的背书,这份承诺能否真正落地,仍需时间检验。对四位姐姐而言,最根本的需求不是揪住金钱的分配,而是让母亲的晚年不再因金钱争执而掺杂恐慌。回望这十余年的血钱轨迹,最初是一句绝不动用的誓言,最后却演变成家庭信任的瓦解与法律的拯救。若把这段经历写进教材,或许可以给更多在乡村、在城市的家庭上一课:养老资金不是情感的象征,必须落到可查、可执行的制度上,否则血缘的情感也会在金钱的冲击下碎得更快。信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