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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最近挺有警示意义的。一个40多岁的汪大姐在日本做代购,去年从东京背回两大
这个案子最近挺有警示意义的。一个40多岁的汪大姐在日本做代购,去年从东京背回两大箱漫画,全是封面标着“十八禁”的那种。海关一开箱,244本全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法院判她走私淫秽物品罪,一年半缓刑加一万罚款。很多人觉得重,其实按刑法,以牟利为目的带淫秽品超100本就够入罪了,她这数量刚好卡在三年以下的档位,认罪态度好才给的缓刑。最冤的是认知偏差——她以为日本便利店能卖的就是普通漫画,但在咱们海关这儿,标准完全不一样,踩线就算违禁品。今年线上给朋友发几张黄图都能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更别说人肉扛两百多本闯海关了,这纯粹是往枪口上撞。为了那点代购跑腿费,换来一个刑事案底,工作、出国全受影响。真是不懂法害死人,为了赚差价吃上牢饭,这笔买卖亏到姥姥家了。代购这行看着门槛低,货品红线必须看清,不然挣的还不够赔的。
辣眼睛!一女子从日本坐飞机回国,结果在海关处被拦下,原因是她在行李中背回244本
辣眼睛!一女子从日本坐飞机回国,结果在海关处被拦下,原因是她在行李中背回244本漫画,而这并不是普通的漫画,是带有不可描述内容的淫秽漫画,最后东西被没收不说,女子还被判刑,实在是得不偿失报道称,汪某当时是从东京飞回北京。大箱小箱一共六个行李,过海关的时候,机器一扫描,里面密密麻麻全是书。海关的人一看这个量,就知道不对劲打开箱子,好家伙,满满当当全是漫画。封面上写着“十八禁”,内容是什么就不细说了,反正鉴定下来,244本属于淫秽物品事后了解到,汪某在日本上班,顺便做代购。平时在平台上接单,帮人代购日本漫画、玩具、徽章这些东西,赚点代购费这回估计是接了个大单,一口气背了244本回来。结果呢?东西被没收,人被判了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还得交一万块钱罚金说实话,看完这个判罚,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活该”,而是她到底知不知道这事有多严重?很多人对“带书回国”这件事有个误解,觉得海关查的是毒品、武器、假币这些大案要案,几本漫画而已,顶多没收,还能怎么样?但法律不是这么看的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只要是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携带淫秽物品入境,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就是刑事犯罪。244本这个数字,早就过了那条线而且你想想,海关每天要过多少行李?为什么偏偏拦下了她?两个大行李箱全装漫画,光这个量就足够引起注意了。再加上封面那些“十八禁”的字样,想不查你都难所以别总想着“带点东西回来没事”。海关那台机器不会跟你讲情面,法律也不会因为你“只是代购”就网开一面。有些底线,不是用来试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