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员工确诊重病不到一个月被公司以"绩效不达标"辞退,劳动仲裁认定医疗期内违法解除,裁决赔偿金加医疗补助费约 11 万元。本文讲清医疗期怎么算、违法解除赔多少、病假要留哪几样证据,以及四个最容易踩的误区。文末附广东病假工资与仲裁时效口径。
广州有个33岁的销售,今年1月刚跳槽,月薪一万六,长期是圈里的销冠。 5月20日,他因为肚子胀去做胃镜,查出来是胃癌晚期。他告诉了领导,请了假。 不到一个月,公司发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四个字:绩效不达标。
先说结论:人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用绩效不达标把人开了,这是硬红线。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大白话:治病休息这段时间,公司不能拿不能胜任、经营困难当理由把你辞掉。 医疗期有多长?不是公司说了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给3个月到24个月。 癌症等特殊疾病,原劳动部有补充通知:24个月没痊愈的,经批准可延长,多数地方按不少于24个月掌握。
9月11日,广州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15748.81元、医疗补助费94492.86元,合计约11万元。 赔偿金怎么算?工作不满半年,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翻倍,正好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费那一项,是6个月工资。 提醒一句:这是仲裁裁决,公司不服已经起诉,一审还没判,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碰上这事,先做三件事。 第一,把病假留痕。诊断证明、请假记录、聊天记录,全部截图存好。
第二,别签个人原因离职。这张纸一签,性质就变了。
三,看清公司的程序。医疗期满解除,得先做劳动能力鉴定、另行安排岗位,再提前30日通知或者多付一个月工资。少一步就是违法解除。 在广东,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4条)。 佛山的案子,去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收费,时效1年。
四个误区,说清楚。 误区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能开人?不是。得事先讲清录用条件,考核程序要客观公正。本案仲裁说,公司没举证证明约定过录用条件。
误区二:绩效打分是公司说了算。考核结论如果是在你确诊、请假之后才冒出来的,那叫事后补证,仲裁不认。
误区三:医疗期是公司赏的。不是,是按工作年限法定算出来的。
误区四:得了重病就只能认。医疗期这条规定,就是挡住这种事用的。 身体的事听医生的,维权的事走程序。
互动:你身边有人请过长病假吗?公司当时是怎么处理的?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