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10月10日消息,日前,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龚文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文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文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龚文密,男,汉族,湖北监利人,1961年10月生,1986年10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他曾任湖南省委讲师团讲师,湖南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 张家界市市长助理,张家界市政府副巡视员、市长助理、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家界市委副书记等职。
2008年,龚文密任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2010年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后任邵阳市市长,2016年任邵阳市委书记,2021年8月卸任,后转任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今年1月,龚文密被查,7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龚文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管党治党“宽松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宴请;践踏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权、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文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政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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