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个场景:你整理好一份表格,扔给 AI,让它帮你做个演示文稿。三十秒后,初稿出来了,格式规整,图表齐全。你心想,这东西是真好用。
一个月后,人力资源把你叫进会议室,甩给你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理由白纸黑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这不是段子。这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判决结果,公司输得挺彻底。
一份表格,一份解除通知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做法务,负责合规稽查和风险核查。
2024 年 7 月,为了提升 PPT 制作和数据分析的效率,她在公司领导的推荐下,把整理加工过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到了一个第三方 AI 平台。
注意这个词:领导推荐。
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公司的逻辑是这样的:你是法律合规部的人,签过保密协议,参加过信息安全培训,保密义务比普通员工高。你把稽核类内部文件传给第三方 AI,平台会收集、留存用户数据用来训练模型,万一泄露了怎么办?这就是严重违纪,开除你合法合规,一分钱不用赔。
吴女士没认。她起诉了,请求撤销解除通知,并补发违法解约期间的各项损失。
⚖️ 法院的三句话,句句打在公司的软肋上主审法官柴旭带队审理,一审查下来,公司败诉,判决已生效。理由有三条,我拆开来说。
第一句:没有主观故意。
用 AI 这事,是公司领导推荐的。目的也很清楚——辅助本职工作,把活儿干得更好。这不是偷,不是抢,不是往外倒卖情报。
更有意思的是,法院查到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白纸黑字写着:认定员工违规,前提是要有「主观故意」。自己的规矩卡住了自己的脖子,公司没话说。
第二句:公司根本没立过规矩。
这一条是整场判决里最狠的。
公司确实有保密制度,有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也确实跟员工签了保密协议。但法院把所有制度翻了个遍——没有一条写着「禁止使用第三方 AI 工具办公」。针对 AI 办公的专项规则?没有。操作规范?没搞过。专项培训?没做过。风险告知?从来没说过。
法官的逻辑很清楚:你什么都事先没讲,就不能事后指着员工的鼻子说「你违规了」。
第三句:所谓泄密,证据呢?
公司主张:AI 平台会留存数据,存在泄露风险。
法院反问:那你证明一下,她上传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证明一下,文件真的外泄了?造成经济损失了?声誉受损了?
一项都拿不出来。
法院的态度很明确:拿「平台可能留存数据」这种通用规则去推定泄密风险,够不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最终判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补发三笔钱——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
追问:一套 AI 使用规则都没有,凭什么算严重违纪?这才是这起案子真正值得吵的地方。
先说句公道话:企业担心数据安全不是没道理。AI 平台确实可能留存上传内容,稽核数据也确实敏感。怕泄露,怕的不是空气。
但问题出在哪?出在「事后举刀」。
2024 年 7 月之前,这家公司没有禁止 AI,没有规范 AI,没有培训 AI,甚至连一句「别乱传」的提醒都没有。领导还带头推荐用 AI。等出了事,突然翻出一本厚厚的保密制度,把「第三方平台留存数据」这个所有 AI 产品共有的通用特征,解释成「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
这相当于什么?小区里没立「禁止停车」的牌子,你停了三个月没人管。某天突然贴出一张告示:违者拖走,罚款五百。
法院不认这个逻辑。我觉得认得对。规矩的全部意义,在于事前立好、人人知晓、划清边界。事后再补的规矩,只能管以后,不能翻旧账。
更别忘了,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着「主观故意」是认定违规的前提。领导推荐你用,你用了,故意在哪?
制度空白不能变成辞退员工的刀。这句话,值得每家公司抄下来贴在会议室。
打工人怎么自保:三条实在的建议这案子劳动者赢了,但别急着欢呼「以后可以随便用 AI」。法院保护的是「合理使用」,不是「随意使用」。
几条能直接用上的:
先看制度。 员工手册、保密协议里有没有提 AI、外传、外部平台?有,就按规矩办。
再看内容。 客户名单、源代码、未公开财报、核心经营数据,这些别碰公共 AI,一家都别碰。吴女士上传的是自己整理加工过的数据表,这一步很关键。
留证据。 领导推荐你用 AI 的聊天记录、邮件、会议纪要,都存好。真到对簿公堂那天,这就是你的「主观无恶意」证明。
法官助理杜洁的提醒也值得记下:员工要主动了解公司的数字化办公及保密制度,严禁把核心机密、未公开数据上传公共第三方 AI 平台,同时留存操作记录。规矩之内用 AI,效率是你的;规矩之外赌运气,风险也是你的。
✍️ 写在最后这起判决给所有公司提了个醒:AI 已经进了办公室,很多公司的制度还停在纸质时代。
每日经济新闻有句评论挺到位——很多企业连一套像样的 AI 使用规则都没有。员工用了 AI 也不敢汇报,怕领导觉得自己活儿不够多,怕被加任务,怕被替代。于是企业想抓、员工想藏,风险从明处转入暗处,谁都不踏实。
一边是 AI 狂奔,一边是制度裸奔。中间那道缝里掉下来的,是劳动者的饭碗。
法院这次把缝补上了。下一次,该轮到各家公司自己动手。
规矩立在事前,是管理;刀砍在事后,是任性。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