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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为了自拍,把手机临时放在地面上,自己准备调整姿势拍摄。一老人路过,看见

河南,男子为了自拍,把手机临时放在地面上,自己准备调整姿势拍摄。一老人路过,看见地上的手机,径直上前,直接将手机拿走。男子发现后,立马出声阻止,老人表示,误以为手机是别人掉落的。男子将此事曝光,网友吵翻了。

事发当天,男子是一名骑行爱好者,他外出骑行,想拍摄一段自拍视频。

他没有随身携带手机,而是临时将手机放在地面,自己推着车到一旁,调整姿势准备开拍。

就在他准备拍摄的时候,一名老人刚好路过。

老人看见地面放着手机,没有四处询问是谁的物品,径直上前,伸手拿起手机准备带走。

男子发现手机被拿,立刻出声制止。

老人被拦下之后,她解释,以为这部手机是别人掉落不要的东西,并不是有意去拿。

男子随后将这段视频发到网上,事情很快发酵,网友吵成一片。

很多人站在男子这边,认为老人不可能看不出手机是别人临时摆放的物品。周边有人正在拍照,手机摆在显眼位置,不像是丢失很久的东西。

有人调侃:得,等你要回手机,回头一看,车被她老伴儿骑走了。

也有一部分网友觉得,老人年纪大,眼神不好,有可能真的误以为是遗失物品,属于无心之失。

大家争论的焦点,就是老人到底是见财起意,还是单纯看错。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就算老人真的误以为是别人掉落的手机,法律也要求拾到之后不能直接揣走,要么原地等待失主,要么交给警察,不能私自拿走。

如果老人主观上确实误以为是别人丢弃或者掉落没人要的财物,一般很难直接认定盗窃。

但只要物品主人找上门,拾得人就必须归还,不能以“以为是捡的”为由拒绝返还。

如果老人拿到手机之后,失主多次索要,当事人仍然拒不交出,手机价值达到立案标准,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第270条侵占罪。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可以判刑并处罚金 。

不少人拍视频、自拍,习惯把手机、相机随手放在路边、地面,觉得就离开几步不会出事。

现实里,视线稍微移开几秒,物品就可能被人拿走。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放置在地面。

同时也要提醒所有人,在路上看到地上有手机、钱包等财物,千万不要下意识直接拿走。

先观察周围有没有人,原地稍作等候。找不到失主,可以送到附近派出所。

不要抱有“捡到就是赚到”的想法,贪小便宜,一不小心就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拾金不昧不只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