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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堂县的李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楼,入住8年,才发现楼顶天台埋了一个7岁男孩,牙齿

成都金堂县的李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楼,入住8年,才发现楼顶天台埋了一个7岁男孩,牙齿清晰可见!这太炸裂了!

成都市金堂县的李女士8年前买了一套二房,入住还算满意,除了感觉房价是在高位入手买,亏了不少。
 
先把这件事的准确细节摆出来,因为“入住8年”这个说法其实不太准。
 
李女士是2017年买的房,金堂县南滨路49号院,顶楼7楼。过去8年多这套房一直出租,她自己压根没去住过。今年10月4日,一个邻居随口提了一句“你家客厅上头有个坟”,她才第一次知道这件事。
 
那座坟的位置,才是整件事最让人头皮发麻的地方。
 
天台是公共区域,坟用建渣堆起来,正对着李女士家客厅的楼板。邻居说埋的是一个7岁男童,2009年9月因病去世,生前就住在这个院子里。2009年埋的,2017年李女士买房,中间隔了8年,原房东一个字没提。
 
李女士10月7日赶到现场,用手机拍下了坟被挖开后的画面。
 
警方到场把坟挖开,找到了部分尸骨,牙齿还在里面,清清楚楚。目前警方已经取走尸骨做进一步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男童的身份、死因、当年是谁埋的、原房东是否知情,全是问号。
 
李女士现在的处境,比“膈应”两个字严重得多。
 
房子租出去8年,租客不知道,她也不知道。现在事情捅开了,租客大概率要退租,房子挂着“客厅正上方有坟”的名声,想卖也卖不上价。她联系原房东,电话打不通,通过中介找,也没有回音。
 
法律上她能不能追责,得看几个关键节点。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祖军分析,房屋属于重大交易标的,凡是可能影响买受人缔约意思、房屋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的重大信息,出卖人应当主动告知。如果原房主知悉而故意隐瞒,司法实践中法院很多时候会认定构成欺诈。
 
可李女士买房已经超过8年,撤销合同这条路基本走不通了。
 
律师指出,她只能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主张损害赔偿。问题是,她得先证明原房东确实知道这座坟的存在。如果坟是别人埋的,原房东也不知情,责任更难落到他头上。
 
这座坟为什么能在居民楼天台存在十几年,本身就是个更大的问号。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除公墓、公益性墓地、合法生态安葬区之外,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允许埋葬遗体、修建坟墓。居民楼顶建坟,从堆起那一刻就是违法的。
 
可它存在了十七年,物业没发现,社区没发现,民政没发现。
 
直到一个邻居随口说了一句话,盖子才被掀开。物业没有执法权,发现了也只能劝阻上报。民政管殡葬,但管不到居民楼顶。城管管违建,但一座坟显然超出了日常巡查的认知范围。每个部门都能说出“这不归我管”的理由,最后谁都没管。
 
李女士当年买房的时候,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高位接盘的不只是一套亏钱的二手房。
 
客厅楼板正上方,埋着一个7岁男孩的遗骨。她住了8年没发现,是因为她从来没住过。租客住了8年没发现,是因为天台平时没人上去。这座坟安安静静地在那儿,等了十几年,等一个邻居多了一句嘴。
 
这件事给所有买二手房的人提了个醒,尤其是顶楼。
 
看房的时候,顶楼一定要上天台转一圈。跟邻居多聊几句,很多中介不会说的信息,邻居随口就说了。合同里如果能加一条“卖方保证没有隐瞒特殊设施或非正常死亡情况”,比什么都管用。楼顶上的东西,你不上去看,永远不知道底下埋着什么。

评论列表

姑苏小百姓
姑苏小百姓 2
2026-10-08 15:05
现在国内找个人还能有难度?原房东除非出国了,否则啥叫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