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赔偿500万违约金,也要换掉男主角。当年拍《康熙王朝》,投资方铁了心要焦晃演康熙。制片人刘大印急了,觉得年龄不对,硬是顶着压力把人换成了陈道明。这一下,直接赔了500万进去。
这场争议发生时,《康熙王朝》其实已经准备了很多年。刘大印后来接受央视《东方之子》采访时说,仅剧本就磨了大约六年。刘大印和主创很早定下一条原则,《雍正王朝》用过的重要演员、情节和冲突,尽量不在新剧里重复。
原因很直接,两部戏都写清代帝王,如果继续沿用上一部成功作品的配置,新作品很难形成自己的面貌。
焦晃在《雍正王朝》中演康熙已经获得认可,投资方看中的是成熟演员带来的稳定性。可剧本完成后,导演陈家林发现,康熙六十岁以上的戏份很少,大量内容发生在二三十岁和四五十岁阶段。陈家林后来公开解释,年龄跨度摆在那里,让焦晃承担主要戏份并不合适。
1999年底,上海黄河影视公司与投资方签下合作拍摄合同,合同涉及投资方对剧本和主要演员的审核权。投资方提出焦晃出演康熙,并支付先期投资。
刘大印一方最终决定使用陈道明,双方合作随即破裂,诉讼也跟着发生。2001年的同期报道记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影视公司败诉,相关违约金为536万元。今天常见的“赔500万”,其实是对这一金额的概括说法。
更少有人注意到,刘大印当时还要处理另一层权利关系。《康熙王朝》的文学基础来自二月河的《康熙大帝》,制作方先取得相关改编授权,再由编剧团队进行电视剧化处理。
刘大印曾介绍,电视剧对原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二度创作,主线更加集中在擒鳌拜、平三藩、收复台湾等事件上。按照当时已经施行的著作权制度,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本身就需要解决改编权授权问题。也就是说,刘大印面对的不只是演员选择,还有版权、投资和制作三方面的现实约束。
等到剧集做完,变化还没结束。作品最初使用《康熙帝国》这个名字。2001年11月30日,有关方面通知调整片名,12月1日重新制作片头,正式播出时改成《康熙王朝》。
12月3日,46集版本登陆央视电视剧频道。陈道明饰演康熙,斯琴高娃饰演孝庄,高兰村等演员参加演出。
播出之后,前面的争议才有了新的结果。央视后来回顾这部作品时记载,《康熙王朝》收视率达到13%以上。2002年,陈道明又凭康熙一角获得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相关男演员奖项。
最值得注意的并不是“谁压过了谁”,而是一个电视剧项目怎样在版权、合同、选角、剪辑、改名和播出之间不断调整。那笔536万元的违约成本只是其中最醒目的一项,真正决定成片面貌的,是主创在剧本完成后仍愿意重新判断角色与演员是否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