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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骚碰到硬茬!”河南洛阳,35岁男子在酒馆喝酒,见女店员有几分姿色,就言语调戏

“聊骚碰到硬茬!”河南洛阳,35岁男子在酒馆喝酒,见女店员有几分姿色,就言语调戏对方,还把脸贴上去。另一17岁女店员看不下眼去了,趁他离开座位的时候,在他的酒杯里加了96度的伏特加,导致男子喝后,酒精中毒。男子报警,警方却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双方进行调解,男子索要3万元赔偿,但酒馆只愿赔偿1000元。让男子崩溃是,他多次申请伤情鉴定,但始终没有结果。

2025年12月9日深夜,张先生出门找人,结果,人没找到,发现手机没电关机了。

于是,他进了一家酒馆,准备给手机充电。

坐下来之后,闲着无聊,他就随手线上买了两瓶啤酒,慢慢小酌打发时间。

当时店里有三名店员,两女一男。

张先生一边喝酒,一边和其中一名年长的女店闲扯了几句。

凌晨一点多,张先生把两瓶自啤酒喝完后,没尽兴,又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店内的酒水继续喝。

喝了一会,他感觉有点上头,打算下楼买瓶饮料缓缓酒劲,于是离开了一会。

没想到,他离开后,店内的一名17岁女店员动起了坏心思。

趁他不在,先后两次,往他的杯子里加料。第一次加了低度清酒,第二次竟然直接倒入96度的伏特加。

大概几分钟后,张先生折返回来,他坐下来以后,丝毫未察觉酒杯被人动了手脚,继续饮酒。

酒入口以后,他隐约感觉酒水口感发甜,但也没多想。

可两三分钟后,他身体出现剧烈反应,嘴唇刺痛发麻,食道灼烧发烫,胃部绞痛难忍,控制不住地喷射式呕吐。

张先生意识到不对劲,这些反应根本不是醉酒反应,这才怀疑自己的酒被人加料了。

他立刻质问店内三名店员,可三人根本不搭理他,都在那低头玩手机。

后续酒精猛烈发作,张先生意识逐渐模糊,断片昏睡。

凌晨三四点,店员把昏睡的他叫醒,并催他离店。

回家之后,他连续三十多个小时昏沉嗜睡。并且全身出现灼烧酸痛、浑身无力、走路发飘等情况,根本不是普通醉酒的状态。

张先生更加确定,当晚自己的酒水被店员动了手脚,他果断报警。

随后,警方调取了店内监控,铁证之下,年轻店员终于承认,确实偷偷往其酒杯里加了高度烈酒。

张先生赶紧去医院检查,结果确诊酒精中毒,酒精性胃炎,食道、胃部大面积发炎,伴随贫血、血压飙升。

原本身体健康,爱运动的他,事发后,长期身体不适,脏器陆续查出异常,甚至心脏也出现问题,至今还在医院持续治疗。

自己与店员无冤无仇,竟遭到这样的对待,希望警替自己主持公道。

没想到,警方竟以民事纠纷为由,拒绝立案,只对双进行调解。

张先生索赔3万赔偿,但店家只愿意赔付1000元,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失败。

同时,店主又给出不同说法,坚称张先生骚扰女店员在先,还把脸贴近女店员,这才,想把他灌醉,让他早点离开。

为此,店主还提供了部分监控和聊天记录佐证。

张先生对此说法并不认可,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骚扰的举动,还说和年轻店员根本没说过话。

让张先生崩溃的是,他多次申请伤情鉴定,但多家机构均表示无法判定损伤因果关系。

目前,警方又以故意伤害行政立案,但店员和家属也拒不接受处罚,拒绝签字。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店员偷偷往顾客杯子加高浓度烈酒,主观上是故意想伤害对方身体,符合故意伤害的行为特征。

但现在鉴定机构没法确认伤情和加酒这件事的因果关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所以目前只作为行政案件处理,没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主张民事赔偿。

此事曝光后,网友给出不同说法:

有人认为,张先生活该被报复,谁让他喝点酒,不安分,骚扰人家,就应该给点教训。

还有人认为,被骚扰可以报警,但这种故意添加高度酒精的行为,给人身体造成的损伤就属于故意伤害,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列表

道晖
道晖 1
2026-09-27 06:19
17岁 够不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