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挡劳森,汉密尔顿再受训诫,国际汽联将此定性为“严重事件。”而汉密尔顿则表示:“由于规则的限制,我当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完成比赛。”
每个比赛周末汉密尔顿都要搞点事情,而借口让人啼笑皆非。
“裁判听取了44号车(刘易斯·汉密尔顿)、30号车(利亚姆·劳森)以及车队代表的陈述,并审查了车上的视频、时间表、遥测数据、车队无线电和视频证据。
汉密尔顿处于出场圈,劳森则处于飞行圈。汉密尔顿曾两次被车队告知劳森正在逼近。
赛事总监竞赛说明要求,出弯圈或回场圈的赛车从16号弯出口到18号弯入口保持完全靠左行驶,车队和车手必须在18号弯前管理差距,以便在竞争圈内不阻挡其他赛车。
汉密尔顿在第16和18号弯之间并未完全靠左行驶。接近第19弯时,劳森从后方接近,汉密尔顿保持理想线路,迫使劳森刹车。
因此,裁判认定汉密尔顿未遵守交通管理指令,不必要地阻挡劳森。
自由练习期间阻挡违规的正常处罚是警告,除非危险或有故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意图,但考虑到赛道布局和高速弯道,以及赛事总监的具体指示,裁判认为阻碍非常严重。
赛会仲裁还考虑到了从16弯到19弯以及圈末释放能量的困难。此外,两位车手在听证会上都提到,当车手没有更多能量可释放时,该区段两辆车的速度差异非常重要。
鉴于这些情况,赛会仲裁对汉密尔顿施加了训诫处罚。”
在得知巴库FP2事件的处罚(训诫)之前,汉密尔顿曾评论道:“我当时和利亚姆一起参加了听证会。没有车手有意妨碍他人。但根据这些规则的设定,当你绕圈加速时,到了最后一个弯,你没有MGU-K,也没有电池输出。你基本上只有内燃机,这就少了500马力。我领先4秒,觉得这已经足够了。当我加速到18英里时,已经没有让车的空间了。”
汉密尔顿强调为类似案件制定指导方针的必要性:“本集事件让我们有机会了解未来应做哪些调整。这不是车手的错,而是国际汽联的责任,我们尽力在赛道上管理局势。当你去找赛会仲裁时,这是一种审讯,六个人会问你问题。这确实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经历,但我尊重他们的工作。我们会在与车手的简报中讨论,即使你在慢速圈,也应该在第18和19弯之间保持最大动力,以免妨碍任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