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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一大学生爆料,班长提议全班38个人凑5000块钱,给学院捐一套台球桌,

辽宁沈阳,一大学生爆料,班长提议全班38个人凑5000块钱,给学院捐一套台球桌,每人分摊130块,说是为了“回报学院培养”,而且跟老师沟通过,“是老师的需求”。校方回应:捐台球桌是学生自发行为,并非学校强制,不要求必须出钱,不愿参与的学生可以不捐。往届学生也有自愿捐赠情况。

班长在群里把每人该出多少钱都列好了,就等你交钱。你品品,这还能叫“自愿”吗?巧的是,就在这件事发酵的前几天,陕西延安一所中学也出了档子事,家委会几个家长私下收钱给老师买礼物,校方一查,赶紧退钱、约谈。

两件事看着风马牛不相及,一个大学一个中学,一个捐台球桌一个买鲜花蛋糕,但扒开表面往里看,味道一模一样。说白了,就是一个字:钱。再往深了说,是 “自愿”两个字被玩坏了。

先把东北大学这事捋清楚。9月15号,有学生把这事捅到了媒体上。东北大学MEM中金班,班级群里有位班长发了条消息,提议全班同学凑钱给学院捐套台球桌,价值5000块,38个人分摊,每人130。

班长说得很直白:这是“回报学院培养”,而且是“与老师沟通后的需求”。换句话说,不是学生想捐,是老师那边有这个需求,班长接了这个活儿,然后回过头来让全班凑钱。

涉事老师的回应更有意思。面对媒体追问,老师说这是“学生自发行为,并非强制要求”,还补了一句,往届多届学生都有主动捐赠的情况,不愿捐的可以不参与。

这个逻辑我真是佩服:往届都捐了,所以这届也该捐;你说不强制,但班长把金额都摊到人头上了。站在旁观者视角来看,这套说辞的本质就是四个字,道德绑架。

山东大众日报旗下“洋葱快评”的评论一针见血:班长在做决定前是否征求过学员意见?从有人投诉来看,答案是否定的。

事关学员利益的决定,只问学院是否需要,不问学员是否愿意,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更让人不舒服的是,学院方面似乎对这种事早已习以为常。

老师还特意强调了一句:这个班的学生“均为在职人员”。言下之意,人家都工作挣钱了,130块钱算什么。但我觉得这个逻辑站不住脚:有捐赠能力不代表有捐赠义务,这个道理不需要多解释吧?

最新的进展是,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已经把学生筹的钱全部返还,涉事老师也受到了处理。态度是端正的,但问题是,如果不是有人把这事捅到网上,这5000块钱是不是就悄没声地进了学院的账?

说完大学说中学。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高一某班的家委会,几个家长代表私下建了个微信群,在群里收了每个家长200块钱,用这笔钱买了蛋糕、鲜花、水杯、水果、零食。鲜花和水杯送给任课老师,蛋糕零食给班里学生分着吃。

校方的通报说得很清楚:家委会是在“未告知学校、未向班主任报备”的情况下私自收的钱。事情被曝光后,学校督促家委会全额退款,200块一个人全退了,礼物也全部退还,家委会相关人被约谈提醒、批评教育。

这两件事摆在一起看,表面差异不小。一个是大学生给学院捐台球桌,一个是中学生家长给老师买礼物;一个金额5000块,一个每人200块;一个校方说是“学生自发”,一个校方说是“家委会私自行事”。但扒开这些表面的不同,底下是同一根筋,一群人在面对“要不要出钱”这件事的时候,根本没得选。

东北大学那边,班长在群里发消息,金额都摊好了,你如果不交,就是不给班长面子,就是拖班级后腿。延安那边,家委会几个家长在群里发了收款码,你如果不交,别的家长都交了,你家孩子怎么办?我觉得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当“自愿”是通过群体压力来实现的时候,它本质上就已经不是自愿了。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130块钱吗,至于这么上纲上线?这个说法我不同意。金额大小不是问题,问题是决定权在不在自己手里。

齐鲁晚报的评论说得好:学生回馈学校,应该是感情的双向奔赴,捐与不捐、捐多捐少的决定权应该始终掌握在每个学生自己手里。同样,家长对老师表达感谢,也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被几个家长代表“代表”了之后被迫买单。

我不是要一棒子打死所有的师生情谊。学生毕业了想给母校捐点东西,家长想感谢老师一学期的辛苦,这些心意本身没有错。问题出在方式上。

真想捐,能不能匿名捐?真想感谢,能不能自愿交,不设金额,不搞集体名单?把选择权还给每一个具体的人,而不是替所有人做决定,这才是“自愿”两个字真正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