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个两岁多的孩子,从十八楼掉了下来,人没救回来。出事那会儿,孩子爸爸下楼遛狗去了,家里就剩孩子一个人。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楼栋总共三十三层,楼下那片绿化带后来补种了花草。9月17日记者去现场看,目测阳台栏杆高度大概一米二。一个还没栏杆高的小人,怎么翻出去的,谁都想不通。
事发之后,邻居说起这家人。
「高高大大的,壮壮的,看到过他带小孩出来玩。」
说话的是同小区的人。
她说的「他」,是孩子的爸爸。
看得出,这爹平时不是不管孩子的那种。
可偏偏出事那天上午,他下楼遛狗。
狗带下去了,孩子留在了屋里。
两岁多,正是满屋子乱窜的年纪。
谁也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工夫。
十八楼,掉下去,没有生还的可能。
9月17日,记者到了事发的楼下。
工人正搬着花草,往那片地上补种绿植。
一边是忙着恢复原样的绿化带。
一边是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孩子。
抬头看,这栋楼三十三层。
记者留意到,不少低层住户装了防护网。
也有些高层住户,把阳台封了起来。
出事这家,阳台是敞着的。
栏杆目测约一米二高。
这个高度,对成年人是安全线。
对一个两岁多的孩子,不构成阻拦。
孩子妈妈刘女士,后来在网上留了话。
她没有大骂丈夫,也没有替他遮掩。
她说这事确实是孩子爸爸的责任。
但她也说,他真不是故意的。
「这点是我能保证的。」
这句话读着让人心里不好受。
一边是丧子之痛,一边是夫妻情分。
派出所的人表态很干脆。
这事属于民事方面。
已经通知当事人,建议走司法程序。
律师的解读是:这属于意外,没有刑责依据。
但父亲监护失职,是可以被追责的。
谁来追?孩子母亲是第一顺位索赔权利人。
话说到这儿就清楚了。
如果孩子妈妈不去主张赔偿。
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判孩子爸爸掏钱。
也就是说,追不追究,球在妈妈脚下。
这家人的日子,往后怎么过。
外人说不上话。
这几年幼童坠楼的事,隔一阵就能看到一起。多数发生在大人临时离开的那几分钟里,阳台、窗户、飘窗,都是高发的地方。一米二这个高度,验收上过关,看孩子上不过关。
从法律上讲,监护失职造成孩子伤亡,一般不按犯罪处理,除非有明显故意或者遗弃情节。民事赔偿这块,母亲作为孩子的近亲属,有权向父亲主张。但赔偿是权利,不是义务,她不提,法院不会替她提。
这事怪不到栏杆上,也怪不到物业头上,问题就出在「就出去一会儿」这五个字上。两岁的孩子,一分钟都不能单独留在有敞口的高楼里。遛狗可以晚十分钟,孩子没有第二次机会。这不是要往父亲伤口上撒盐,是想让更多当爹当妈的记住:看孩子这件事,没有「顺便」的余地。
狗可以等,孩子等不了。
看孩子这事,一秒钟的侥幸都不能有。
(9月18日,封面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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