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没有问题啊!一般情况下用一般法条,特殊情况下用特殊法条,这是法律解释的最基础原则。一般法条规定一般权利人,特殊法条规定权利人死亡后的实体程序权利转移。民法典婚姻篇很明确,婚姻当事人死亡,利害关系人仍然可以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同理,亲子关系当事人死亡,利害关系人仍然有权起诉否定亲子关系。
法律规定没有问题啊!一般情况下用一般法条,特殊情况下用特殊法条,这是法律解释的最基础原则。一般法条规定一般权利人,特殊法条规定权利人死亡后的实体程序权利转移。民法典婚姻篇很明确,婚姻当事人死亡,利害关系人仍然可以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同理,亲子关系当事人死亡,利害关系人仍然有权起诉否定亲子关系。
阅读:0
点赞:0
猜你喜欢
备注“不具备法律效力”不等于鉴定无效:法院为何仍采信?姚师兵采集了杜新枝、郭
2026-09-18
芒果小哥
我专门问了深耕一线办案的纪委朋友,他直言,在他十几年办案生涯里,被留置后查不出问
2026-09-17
宦海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