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友看完两桩案子放在一起,感慨两者处罚的落差很大。
早在1994年,南博保管员陈超,蚂蚁搬家偷走19件文物,涉案18万,当年就被判死刑。
同样是南博,三十年后原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调拨仇英《江南春》图卷,这幅画后来拍卖估价高达8800万。
很多人拿两件案子放一起对比,看着心里五味杂陈。说实话,普通人第一眼看着,难免心里不平衡。
但咱得分清,两个案子罪名不一样,新旧刑法标准也不同,陈超是盗窃文物,徐湖平定的是受贿罪。
其实最值得深思的不是量刑差异,是文博岗位的权限监管,太容易出现制度漏洞了。
画虽然追回入库,但捐赠者庞家后人仍在维权,对于画作真伪、当年调拨的细节,双方说法还没对上。
很多历史糊涂账,到现在都没能彻底捋干净。
法律讲究罪名和证据,不能简单拿金额对比量刑,但文博系统的监管漏洞,确实该好好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