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机女!上海,男子和女友办了婚宴,但没有领证便开始同居生活。为了尽快将女方娶进门,男方家诚意满满,给女方转了30多万彩礼,一开始备注“礼金”,结果被女方生气退回,要求他必须改成“自愿赠与”,要不然就不收。没想到男子照做后,女方却一直拖着不肯领证,这门婚事直接黄了。
这案子闵行区法院判的,判决书把女方的算盘拆得明明白白。
张某跟李某办了婚宴、拍了婚纱照、装修了新房,流程走了一大半,唯独结婚证迟迟不领。张某转账时备注“礼金”,被李某退回,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张某照做了。钱到手之后,李某还是拖着不登记。婚事告吹,钱不退。
李某在法庭上辩称:备注写着“自愿赠与”,那就是张某无偿送我的,凭什么还。
法院没吃这套。法官说得很清楚:款项性质不能光看备注,要结合转账背景、款项用途和双方真实意思综合认定。首次转账时明确备注“礼金”,这个证据李某自己退回来了,可退回不等于抹掉。重新转账备注“自愿赠与”,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写得很明白,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张某给这笔钱的目的就是结婚,备注改成什么字,改不了这个事实。
法院酌定返还20万。30多万的礼金,拿回来20万。剩下的10万哪去了?法院综合考虑了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办了婚宴,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这部分消耗不能算在李某头上。但李某拖着不登记、拒绝返还的主要过错在她,所以返还比例往高了判。
法官在释法时专门点了一句:“自愿赠与”四个字并非万能挡箭牌。如果转账发生在筹备婚事期间,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恋爱消费水平,且与婚嫁事项相关,法院仍会参考双方的真实意思作认定。
李某在法庭上的辩解,暴露了一个很多人有的误区:以为转账备注能决定法律性质。备注只是证据之一,法院看的是实质。你拿钱的时候心里清楚这是彩礼,退钱的时候装糊涂说这是赠与,法院比谁都明白。
30万退20万。李某这波操作,既没保住钱,也没保住婚姻。张某花了10万买了个教训:大额转账备注“礼金”被退回,要求改“自愿赠与”的那一刻,就该转身走了。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长江云新闻2026年9月14日报道《上海女子退回30余万彩礼,要求男方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收下后既不结婚也不退钱,法院判了:退还彩礼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