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自私贪婪的母亲。
梅艳芳这一生,四岁就登台唱歌养家,一辈子被母亲和原生家庭索取和吸血。
梅妈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
梅妈把梅艳芳和姐姐梅爱芳当成了全家的摇钱树。
梅艳芳4岁,姐姐8岁时,母亲双双将她们推上舞台卖唱。
她们小小年纪就做歌女讨生活,养活全家。
梅妈和两个儿子,靠着两个女儿登台演出的收入,衣食无忧,吃香喝辣,悠哉乐哉,游手好闲,挥霍无度。
等到梅艳芳熬成香港歌坛大姐大之后,梅妈对女儿的索取就更加变本加厉了。
在她的观念里,女儿天生就该赚钱供养她和儿子,就该让她不断吸血。
梅艳芳太清楚母亲贪图享乐、贪婪无度的本性了。
梅艳芳宫颈癌离世前,自知时日不多之后,她反复斟酌遗产安排。
她如果把全部遗产一次性交到母亲的手上,哥哥们一定会想方设法哄骗、算计,钱财很快会被母亲和哥哥们挥霍一空,母亲的晚年会穷困潦倒。
看透这一切的梅艳芳,做了一整套周密的规划。
梅艳芳在生命终点,立下了一份思虑周全的遗嘱,为母亲的晚年做了周全的安排,同时又绝不纵容母亲的贪婪。
这份遗嘱,直接锁住了母亲的贪婪,断绝了梅妈一次性把遗产全部取出挥霍的可能。
按遗嘱约定,梅妈每月能从遗产中领取生活费,并为她配备保姆司机,保障她日常生活富足无忧。
但遗产不能一次性拿出来,永远不能。
梅艳芳才去世第四天,尸骨未寒,梅妈就开启了长达二十余年的遗产官司拉锯。
她所有诉讼的核心诉求,就是要一次性拿到全部遗产,拒不接受按月领取生活费的方案。
官司反反复复打了二十多年,梅妈屡战屡败,败了又继续上诉。
光是打官司就耗掉三千多万港币。
但无论母妈如何闹,如何作,她也没有办法钻遗嘱的空子,大肆挥霍女儿的遗产。
梅艳芳尽了子女赡养母亲的本分,又避免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被母亲和两个哥哥挥霍一空。
梅妈和她的儿子始终不死心,一心想把整笔遗产拿到手里供自己挥霍。
可遗嘱的法律条款锁得很死,无论她如何折腾,她始终无法一次性拿到全部遗产。
梅妈晚年依旧不断折腾。
她甚至把梅艳芳的私人物件全部拿出去变现拍卖,连女儿辛辛苦苦得来的50多个奖杯,她都要拿去换钱。
她完全不顾及女儿的尊严、名声与身后声誉,骨子里极度冷漠与自私,让人极度心寒。
但这个自私自利,吸血女儿一辈子的梅妈,活到了102岁高寿。
反观她的两个女儿,梅爱芳、梅艳芳姐妹,都在四十岁上下,受宫颈癌病痛和长年精神重压的折磨,先后离世。
就连她的小儿子,也在六十多岁离开人世。
她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但巨大的苦难没有磨平她的贪念。
她一辈子依靠两个女儿供养,一辈子不断向女儿索取,却从来没有给予过女儿该有的母爱与温情。
真的十分痛惜梅艳芳和她的姐姐。
这一生,她们没有得到属于母亲的疼爱,只希望来生,她们可以被好好善待,拥有一份本该属于她们的母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