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生理需求,有什么好羞耻的!
我姐今年六十三,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当管理员。她跟我说,她那儿有个姓赵的大姐,六十四了,天天来跳舞。赵大姐那人爱说爱笑,可有一阵子忽然不来了。我姐打电话问她,她支支吾吾说“家里有事”。后来我姐上门去看她,她坐在沙发上,眼睛红红的。
我姐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坐下来慢慢问,赵大姐才说了实话。她最近谈了个对象,是公园里一起晨练的老孙头,七十岁,退休教师,人挺斯文。两人处了三个多月,一块儿逛公园、买菜、偶尔在外面吃顿饭,老孙头还给她买过两条丝巾。赵大姐说,她这辈子没被人这么体贴地对待过,前夫走得早,她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苦了半辈子,临老了头一回觉得自己被人当女人一样心疼着。
可我姐问她,那你在家哭什么?赵大姐眼泪又下来了。原来她儿子知道这事以后,脸拉得老长,说“妈你六十好几的人了,还搞这些事,人家背后怎么看我?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儿媳妇说话也带着刺,说“爸走了这么多年,妈这是耐不住了”。赵大姐说,她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什么天大的错。
我姐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气得直拍桌子。人家谈个恋爱怎么了?碍着谁了?六十四岁就不是人了?六十四岁就不配有人疼了?
这话我听进去了。
咱们身边有多少这样的事。年轻人谈恋爱,大大方方,朋友圈秀恩爱,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中年人离了婚再找,大家也能理解,说一句追求幸福嘛。可一到了老年人身上,尤其是过了六十岁,好像找伴儿这三个字就突然变得见不得人了。你要是敢说想找个人陪,想找个人说说话,想找个人一起吃饭散步,甚至只是想要一个拥抱,想要有人碰碰你的手,马上就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好像你做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我就想问一句:正常的生理需求,有什么好羞耻的?
生理需求这几个字,不光是年轻人想的那个意思。人活一辈子,从生到死,皮肤都是有感觉的。婴儿需要被抱,小孩需要牵手,成年人需要拥抱和亲密接触,老年人就不需要了吗?那些六七十岁的人,身体依然有感知,依然渴望被温暖、被需要。这不是什么肮脏的事,这是人最本能的、最干净的东西。
可社会默认老年人就该无欲无求,好像人一老,就只剩下带孙子、做饭、等日子。你要是敢表达一点对亲密关系的渴望,那就是老不正经,那就是为老不尊。这种偏见深到很多老年人自己都信了。赵大姐坐在沙发上哭,她哭的不是儿子骂她,她哭的是自己竟然真的觉得自己丢人了。
说句实在的,法律都站在老年人这一边。《民法典》里写得清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这不是鼓励老人随便找人,而是说,选择有人陪还是一个人过,决定权在老人自己手里。当然,做子女的担心也不是没来由。怕被骗、怕财产说不清、怕两边家庭处不来,这些都可以摊开来聊。提前把房子、存款、养老的事说明白,反而能让关系更稳。但担心归担心,不能用一句“丢人”把老人的心堵死。
我姐后来把赵大姐叫到活动中心,当着好几个老姐妹的面说,赵姐,老孙头那人不错,你要觉得好就处,谁爱说什么说什么,咱们这把年纪了,还活给别人看?那天下午,赵大姐没说话,可眼眶又红了,这回是另外一种红。
后来赵大姐还是跟老孙头来往,不过低调了很多,不再去公园,改成去远一点的茶馆。我姐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不是怕自己丢人,我是怕给孩子丢人。这话听着让人心酸。一个人活到六十四岁,连跟谁喝茶都得躲躲藏藏,这算什么事。
咱们每个人都会老。你现在觉得六十岁的人谈恋爱恶心,等你到了六十岁,想找个伴的时候,希不希望有人理解你?你现在觉得老年人谈生理需求是老不正经,等你老了,身体还健康,还想有人抱抱你的时候,希不希望这个社会对你宽容一点?将心比心,说着容易,做起来太难了。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到了晚年,最怕的不是没钱,不是生病,是孤独。那种孤独是渗到骨头里的,是夜里醒来身边空荡荡的,是做了饭没人一起吃,是电视机开着只是为了有点声音。要是有个人能打破这种孤独,管他六十岁还是七十岁,能让你笑,能让你觉得日子还有盼头,那就是好事。
好事,就不该被指指点点。当然,也不是说所有老人都必须找伴,有人就喜欢一个人清静,那也很好。关键是,想找的人不该被嘲笑,不想找的人也不该被硬劝。
赵大姐的事让我想了很多。一个人到了六十四岁,还能为了另一个人心动,还能为了见一面精心挑衣服、抹点口红,这本身就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这种美好,不该被任何人、任何理由、任何偏见打碎。
人老了,身体会旧,但心不会。心只要还在跳,就会想要靠近另一颗心。这没什么好羞耻的,这是活着最本来的样子。